健康养生

主要参考文献

列出中医文献研究核心参考书目,适合学术研究者查阅溯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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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参考文献

    1.中国医籍考/丹波元胤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1956     2.中医各家学说/任应秋主编.       ─上海: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,1980     3.训诂简论/陆宗达著.       ─北京:北京出版社.1980     4.古医籍词义/陈竹友等著.       ─福州: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.1982     5.中国医学简史/俞慎初著.       ─福州: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,1983     6.中国医籍提要/医籍提要编写组编.       ─长春: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.1984     7.简明训诂学/白兆麟著.       ─杭州:浙江教育出版社.1984     8.训诂学/洪诚著.       ─南京:江苏古籍出版社.1984     9.训诂学/杨端志著.       ─济南:山东文艺出版社.1985     10.中国医学百科全书(医学史)/李经纬主编.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─上海: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,1987     11.温病研究/盛增秀等撰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1987     12.实用中医文献学/秦玉龙编著.       ─天津:南开大学出版社,1987     13.训诂学概论/黄典诚著.       ─福州:福建人民出版社.1988     14.中医古籍训诂研究/钱超尘著.       ─贵阳:贵州人民出版社.1988     15.建国40年中医药科技成就/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中医古籍出版社,1989     16.温病学/孟澍江主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1989     17.中医文献学/薛凤奎主编.       ─长沙: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,1989     18.历代中药文献精华/尚志钧等编.       ─北京: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,1989     19.中医文献学/马继兴著.       ─上海: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,1990     20.内经语言研究/钱超尘著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.1990     21.中国医学史/甄志亚主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.1991     22.伤寒论文献通考/钱超尘著.       ─北京:学苑出版社,1993     23.伤寒论古今研究/关庆增撰.       ─沈阳: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.1994     24.伤寒论/李培生主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.1994     25.目录学/徐国仟主编.       ─北京: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,1994     26.中医古籍训诂概论/王筑民等著.       ─贵阳:贵州教育出版社.1994     27.中医文献检索/严季澜主编.       ─北京:学苑出版社,1995     28.中医文献学纲要/张如青等编.       ─上海: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,1996     29.简明中医训诂学/陈竹友著.       ─北京.人民卫生出版社.1997     30.中医古籍文献学/张灿王甲著.       ─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1998     31.对外感病辨治体系的历史考察/彭坚.中华医史杂志,1999,29(2)

校勘的对象

    古籍在流传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讹,在形式上多表现为误、脱、衍、倒等文字差异,在内容上则表现为理解分歧。一般而言,校勘的对象主要是针对文字的差异,也就是指出和改正古籍在流传中发生的各种文字错误,以恢复原本真貌,而对于原书内容上的错误,一般不作为校勘的主要对象。     要想了解古籍中发生的各种文字错误,还必须熟悉古书致误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。     一、误字     误字亦称“误文”或“讹文”,是指古籍在其传写和翻刻过程中出现的错字。古籍中的文字错误分有意致误和无意致误两种情况。凡因编校者臆断妄改者,属有意致误;凡因抄刻疏忽者。属无意致误。     (一)抄刻致误         1.形近而误: 形近而误,是指字形结构相似而导致的抄刻错误。有以下几种情况。     (1) 一般的形近而误。汉字的形体结构常有许多字形极为近似的文字,如戊、戍、戌;己、已、巳;日、曰;囚、因、困;夭、天、夫; 千、 干等。这些文字在抄刻中极易发生错误,从而造成误字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:“高下不相慕,其民故曰朴。”新校正云:“按别本曰作日。”     (2) 篆隶书形似而误。先秦古籍中,多有因古文形近而误者,故校勘先秦古籍应该特别注意。而因篆文形近而误、因隶书形近而误者,如方、犬、士、大之类,更比比皆是。     (3) 草书形似致误。例如《素问·刺腰痛》: “厥阴之脉。”王冰注: “厥阴,一经作居阴,是传写草书厥字作居字。”又如《甲乙经》卷六第二“鬓发颁白”的“颁”,明抄本作“须”,是因为颁字的“分”旁草书,与“乡”相误所致。     (4)俗文形似致误。如《素问·阴阳离合论》: “ 三阳之离合也, 太阳为开,阳明为阖,少阳为枢。……三阴之离合也,太阴为开,厥阴为阖,少阴为枢。”此节两处“ 开 ”字,《太素·阴阳离合》均作“关”。杨上善注: “三阳离合,为关阖枢以营于身也。夫为门者具有三义: 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膀胱足太阳脉主禁津液及与毛孔,故为关也。二者门阖,谓是门扉,主关闭也。胃足阳明脉令真气止息,复无留滞,故名为阖也。三者门枢,主转动者也。胆足少阳脉主筋,纲维诸骨,令其转动,故为枢也。三阳为外门,三阴为内门。内门亦有三者,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……”萧延平按:“太阳为关,关字,《甲乙经》《素问》《灵枢》 均作‘开’,日本抄本均作‘’,乃‘关’字省文。玩杨注门有三义,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主禁之义, 关字为长, 若开字则说不去矣。再考《灵枢·根结篇》以及《甲乙经·经脉根结篇》‘太阳为开’之上均有‘不知根结,五脏六腑折关败枢,开合而走’之文,……足证明后之‘为关’,‘关’字即前之‘折关’之‘关’字无疑矣。下‘太阴为关’与此同义。”又林亿新校正指出: “《九墟》 (即《灵枢》)、《甲乙经》‘开’均作‘关’。”由此可知,今本《灵枢》《甲乙》“开”字本亦作“关”,系后人因为“关”俗字与“开”相近而致误。     此外,还有偏旁或半字相似致误、坏字形近致误等等,不一而足。     2.音近致误: 汉字在形、音、义方面并不完全统一,音虽同而字形不同,其含义亦有区别。但古时由于造字较少,同音字之间常可借用,称为“同音通假”,一般不能算作错字。然而亦有同音不能假借而抄刻致误者,则是校勘的对象之一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 》: “ 以欲竭其精,以耗散其真。”林亿新校正云: “按《甲乙经》耗作好。”“好”与上文“欲”字为对文,为是。意思是说: 因恣情纵欲而使阴精竭绝,因贪图美色而使真气散失。《素问》作“耗”者,盖因“耗”、“好”古音相近致误。     3.文字相近致误: 此种情况多是由于文字在文句中距离相近,以致相互影响而致抄误。     (1) 偏旁移位或误增偏旁致误。如《淮南子·俶真训》: “吟德怀和。”按此句“吟德”当作“含德”。“含德”与“怀和”相对为文,均指内在品德,若作“吟德”,则与“怀和”不类。“吟”乃“含”字偏旁搬家致误。《素问·大奇论》: “脚下至少腹满。”林亿新校正云: “脚,当作胠。不得言脚下至少腹也。”《 甲乙经 》卷十第八、《太素·五脏脉诊》均作“肤”,司知“脚”乃“胠”误增“卩”旁所致。     (2) 分字或合字致误。如《敦煌古医籍考释·医方类·黑帝要略方》:“煮去骨”之“煮”字,原作“者大”二字,是把“煑”字误分为“者火”二字,又将“火”误为“大”是分字致误之例。又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十九有“毒四童散”一方,方中并无毒药,“毒”难以理解。考《医方类聚》引本方作“王母四童散”,则知“毒”字乃“王母”二字误合所致。     (3) 涉上下文致误。例如《素问·脉解篇》:“少阳所谓心胁痛者,言少阳盛也。盛者,心之所表也。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,故心胁痛也。”按此文前二“盛”字,乃“戌”字之误。考本篇六经均以地支配月份,如“太阳寅”、“阳明午”、“太阴子”、“厥阴辰”之类,此处言“少阳盛”则不类。《太素·经脉病解》正作“少阳戌”,可证。作“盛”者,乃涉下文“阴气盛”抄误。         (二)臆改致误     1.因不识古音、古义改误: 例如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 “今以为学者之有过而非学者,则是以一饱之故,绝谷不食; 以一蹪之难, 辍足不行。惑也。”王念孙指出: “ 以一饱之故绝谷, 义不可通。饱当为字之误也。与噎同,《说文》:‘ 噎,饭窒也。……一噎而不食,与一躜而不行,事正相类。《说苑·说丛篇》: ‘一噎之故,绝谷不食: 一蹶之故,却足不行。语即本于《淮南》。今俗语犹云因噎废食。后人不识“”字,遂误改为“饱”。此属不知古义改误之例。     2.不知专业用语改误: 例如《金匮》卷下第二十四 :“肉中有如朱点者,不可食之。”考《政和本草》引唐《本草拾遗》云: “肉中有星如米者杀人,不可食。”宋《养生类纂》引《食禁方》云: “凡肉中有米点,或自动,或堕地而尘不污者,皆不可食。”明《本草纲目》则更为详尽地指出: “病猪、黄膘猪、米猪,并不可食。黄膘猪之汁黄,米猪中有米。《说文》:‘豕食于星下则生息米。’《周礼》: ‘豕盲视而交睫者星。’皆指此也。”《周礼》即有此载,足证《金匮》之“朱”字,原来本作“米”字,乃指“米猪肉”而言。后人不懂专业用语,以为猪肉色赤如朱,故误改之。     此外,尚有不识古字、不明语法改误等等,此不一一列举。     (三)符号误为字         常见者为重文符号(=或々) 与空围符号(□)致误。      1.重文号致误: 例如《针灸甲乙经》卷四第一中:“夫脉者,血之府也。……浑浑革革至如涌泉,病进而色(危);弊之绰绰其去如弦绝者死。”考此节《 素问·脉要精微论 》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及《脉经》作‘ 浑浑革革至如涌泉, 病进而危;弊弊绰绰其去如弦绝者死’。”这说明《甲乙经》“弊之”原作“弊弊”,并且“弊弊绰绰”与上文“浑浑革革”为对文。其义甚明。作“弊之”者,“之”乃涉重文符号“々”致误。还有将重文符号误为“二”字,或将重文符号与“一”合为“三”者。       2.空围(□)误为“口”字: 例如宋·张邦基《墨庄漫录》: “今世间所传《唐韵》,犹有口旋风叶,字画清劲,人家往往有之。”按照此节“口”字,在此义难安,乃为空围“□”误书。或初刻该书时多刻一字,由刻工挖削而成空围,非“犹有”下更有缺文。后人不知,遂以“口”字补之,故致误。     古书致误的原因还有很多,其致误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,形、音、义往往交错而成。因此,上述类例只是指出了致误的一些可能成因。在校勘古籍时,还必须进行具体分析,切忌牛搬硬套。     二、脱文     脱文又称“夺文”,是指古籍在传写翻刻过程中脱落遗漏了的文字。如《素问·刺志论》:“气虚身热,此为反也。”《甲乙经》卷四第一下“气虚身热”上有“气盛身寒”四字。二书互异,何者为是? 考下文两书均有“气盛身寒,得之伤寒,气虚身热,得之伤暑”之句,故以《甲乙经》为是。《素问》有脱文。因为若无“气盛身寒”四字,则下文“气盛身寒,得之伤寒”一句就没有了着落。故林亿新校正云: “当补此四字。”     脱文有脱一字者,有脱数字或一句者,有脱行或脱数句者,甚者有脱页者。秦汉以前简帛形式的书籍,在流传过程中脱失部分简帛形成的脱文,一般称为脱简。由于一枚竹简大约可写 12-36字,故可据脱文的字数,大体了解脱简的枚数。帛书亦此相类。如《逸周书》有脱12字者,则可知脱一简;《明堂》有脱叙述明堂制度的81字,则可知脱一帛或数帛。造成脱简的原因,一般是无意的遗失或损坏,亦有因错简所致者,由于简帛次序错乱,常于缺简处造成脱文,而错置处出现衍文。     印本、抄本中,脱文主要是由于抄刻者不慎,漏抄漏刻所致。但也有辑校者主观理解错误,有意识删去部分文字造成的脱漏。此外,因避禁删削,也是古籍常见的现象。如清朝统治者搞文化专制,凡汉族抵抗外族侵略及有违其统治的著作,均予以销毁、查禁或删削,雍正、乾隆年间最甚。     三、衍文     衍文,又称为“剩文”,是指古籍在流传过程中较原文多出的文字。如《素问。金匮真言论》:“冬不按跞,春不鼽衄,春不病颈项,仲夏不病胸胁, 长夏不病洞泄寒中, 秋不病风疟,冬不病痹厥,飧泄而汗出也。”新校正云:“详‘飧泄而汗出也’六字,据上文疑剩。”即是以“剩”字称衍文。     从衍文的形式看,有衍字、衍句、衍行、衍页等情况。导致衍文的原因,除错简因素外,还有无意抄刻致衍及有意妄加致衍等情况。     (一)错简致衍     例如《灵枢·四时气》: “着痹不去,久寒不已,卒取其三里。骨为干。肠中不便,取三里,盛泻之,虚补之。”按本节“骨为干”三字,与上下文不相属,乃属衍文。考《经脉篇》有“人始生,先成精,精成而脑髓生,骨为干,脉为营,筋为刚,肉为墙,皮肤坚而毛发长”等语,则知“骨为干”三字,乃《经脉篇》文字错简于此。     又如《 素问·上古天真论 》: “行不欲离于世,被服章,举不欲观于俗,外不劳形于事,内无思想之患。”按林亿新校正云: “详‘被服章’三字疑衍,此三字上下文不属。”考此三字王冰亦无注,当系错简所致衍文。     (二)抄刻致衍     1.涉上下文而衍: 有涉上文而衍者, 如 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 “扁鹊曰:‘太子……上有绝阳之络,下有破阴之纽(脉),破阴绝阳之色,已废脉乱,故形静如死状。”按“破阴绝阳之色,已废脉乱”, 义不可训。 《太平御览·人事部·脉类》引本文作“破阴绝阳, 色废脉乱”, 其义甚明,当是。由此可见,本句“之”字,乃涉上文二“之”字误衍;“已”字,则又涉上文“色”字误衍。有涉下文而衍者,如《素问·离合真邪论》: “不可挂以发者,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。……故日知机道者,不可挂以发,不知机者,扣之不发,此之谓也。”俞樾《内经辨言》: “按‘不可挂以发者’ (指前句),六字衍文。……今衍此六字,盖涉下文而误。下文云: ‘故曰知机道者,不可挂以发,不知机者,扣之不发。’今误人此,文义不可通。”     2.涉注文而衍: 例如《素问·奇病论》: “人有重身,九月而喑,……无治也,当十月复。《刺法》曰: 无损不足,益有余,以成其疹。 然后调之。”按照“然后调之”四字,在此与前文义不相贯,《甲乙经》的卷十二第一、《太素·重身》均无,知此四字当系衍文。其致衍的原因,林亿新校正云: “按全元起注云: ‘所谓不治者,其身九月而喑,身重不得为治,须十月满,生后复如常也,然后调之。’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,误书于此,当删去之。”林亿明确指出此乃因注文误人正文致衍。     又如《注解伤寒论·小青龙汤》条下云:“今此语反之,疑非仲景意。”按《伤寒论》本张仲景所著,不应在原文中出现“疑非仲景意”等文,显系后人注文混入正文致衍。     3.因误重致衍: 指古籍在抄刻过程中,误重其中一字、数字或数句,以致文字重叠出现,而又不符合原意者。如《素问·天元纪大论》: “寒暑燥湿风火,天之阴阳也,三阴三阳上奉之。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下应之。天以阳生阴长,地以阳杀阴藏。天有阴阳,地亦有阴阳。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。”按后文“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”16字已见于上文,今又重出,且上下不属,当为衍文。故《素问吴注》《类经》等书均从删削。根据古籍抄刻的一般规律,往往在两句相接处最易发生误重现象,应引起注意。         (三)妄加致衍     常见的有不明训诂妄加、不懂语法妄加、不知通假妄加等。如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 “毕贵贱,差贤不肖,经诽誉,行赏罚。”王念孙认为,“差贤不”下不当有“肖”字。“不”与“否”同。贵贱、贤不,诽誉、赏罚,皆相对为文。后人不知“不”为“否”之借字,故妄加“肖”字而衍,即属于不知通假妄加致衍的例子。     此外,校刻、抄写者误读原文,误断文句或者不懂修辞而妄加字词,均是古书出现衍文的常见原因。     四、倒错     倒错,是指古籍原文位置的颠倒错乱。从倒错的形式看,主要有错简和倒置两种情况。二者在文字倒错的多少、距离远近及致误的原因方面均有一定的差别,但都属于原文位置的颠倒错乱。     (一)错倒的形式     1.倒置: 是指古籍原文中字词、文句位置的颠倒。一般多见上下(或前后)字词的颠倒,或错乱的位置不太远。倒置的原因,多由抄刻致误,亦有不明古义、古音等臆改者。     (1)前后字词互倒。指相邻的字或词相互颠倒,是古籍中最常见的倒置现象。例如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 “平治于权衡,去宛陈莝,微动四极,温衣,缪刺其处,以复其形,开鬼门,洁净府。”对于“去宛陈莝”四字,沈祖緜《读素问臆断》云:  “此句亦倒,当作‘去宛陈莝’。《说文》曰:‘ 莝,斩刍也。’去、莝相对为文,宛、陈亦相对为文。《针解》云: ‘菀陈则除之者,出恶血也。’菀即宛字,古通,亦菀、陈相对,是其明证。”由此可知,“陈莝”乃是倒置致误。     (2) 句间文字互倒。指字词的倒置并不相邻,而是在相邻的句子之间。 例如《 太素·人迎脉口诊》: “近者编绝,远者简垢。”杨上善注: “其简之书,远年者编有断绝,其近年者简生尘垢。”按此二句原文与杨注互异,若据文义,则以杨注为是,即本句当作“远者编绝,近者简垢”。可知句间“近”、“远”二字互倒。故萧延平云: “近、远二字,据注宜互易。”     (3) 节间文句互倒。指在某一段文字中,各文句之间出现互倒的现象。例如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二: “骨癫疾者, 颔齿诸俞分肉皆满, 而骨倨强直,汗出烦闷,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脉癫疾者,暴仆, 四肢之脉皆胀而纵, 脉满,尽刺之出血……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筋癫疾者,身卷挛急,脉大, 刺项大经之大杼, 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”按本节经文,其“筋癫疾”条26字,《灵枢·癫狂》《太素·癫疾》《千金》卷十四第五均在“脉癫疾”条前,其排列亦合骨、筋、脉医学之常理,是知《甲乙经》此二条互倒。     2.错简: 原指秦汉以前简策、帛书次第错乱造成的文字错误。后世已将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,而把古籍中一切位置错乱而相距较远者,统称错简。一般而言,错简的文字有多有少,少可数字,多至数句或整篇整章,而错简的距离则较倒置为远,近则数节之间,远可他篇他章。至于错简的原因,秦汉之前,多由编简绳断、简策散乱,或帛书断折、书页错插所致;后世书籍错简的原因,则多由装订错页、误抄误刻、或人为臆改所致。书籍一旦形成错简,后虽经重新编定,却很难恢复原来次第,加之辗转抄刻,形成定本,则更难寻觅。另外,由于简策的错乱,必然在脱简处造成脱文或佚文,而错人处则可形成衍文。     有在同一节段内,文句位置颠倒错乱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: “丈夫八岁,肾气实,发长齿更。二八肾气盛,天癸至,精气溢泻,阴阳和,故能有子。三八肾气平均,筋骨劲强,故真牙生而长极。四八筋骨隆盛,肌肉壮满。五八肾气衰,发坠齿槁。六八阳气衰竭于上,面焦,发鬓颁白。七八肝气衰,筋不能动,天癸竭,精少,肾脏衰,形体皆极。八八则齿发去。”丹波元坚《素问绍识》云: “推上下文,‘天癸竭’云云四句,似宜移于‘八八’下,恐是错出。”详文义,若“七八”已“形体皆极”,则“八八”之年仅“齿发去”,甚为无理。又“四八”原文下王冰注:“丈夫天癸,八八而终。”所论甚当。据此,则知该12字乃“八八”之文错简于“七八”之文下。故《素问校释》将其乙正为: “七八肝气衰,筋不能动。八八天癸竭,精少,肾脏衰,形体皆极,则齿发去。”     也有在同一篇(章)内节段之间位置相互颠倒错乱者。如《素问·平人气象论》: “肝见庚辛死,心见壬癸死,脾见甲乙死,肺见丙丁死,肾见戊己死,是谓真脏见皆死。”按此节上接“尺脉缓涩,谓之解安卧 ”等尺脉诊法,下接“ 颈脉动喘疾咳,曰水”,等症状诊断,以及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肾之平、病、死脉,文义不属。故高士宗将上文“肝见庚辛死,云云32字,移于本篇末节“辟辟如弹石,曰肾死”之后,文义顺承,当是。此因错简导致了篇内段落错乱。     有某篇(章)一节或数节文字因错简而错出于其他篇(章)中。例如《素问.腹中论》: “帝曰:人有身体髀股骨行皆肿,环脐而痛,是为何病? 岐伯曰: 病名伏梁,此风根也。 其气溢于大肠而著于肓,肓之原在脐下,故环脐而痛也。不可动之,动之为水溺涩之病。”按此节从“帝曰”至“病名伏梁”,王冰注云: “此二十六字错简在《奇病论》中,若不有此二十六字,则下文无据也。”林亿新校正亦云: “详此并无注解,尽在下卷《奇病论》中。”说明此26字原错简在《奇病论》中,乃王冰移于此。     更有甚者,有的两篇错合一篇,有的一篇错分二篇等,乃是整篇章的错简。如《素问》一书,唐王冰序称: “或一篇重出,而别立二名;或两论并吞,而都为一目;重经合而冠针服,并方宜而为咳篇;隔虚实而为逆从,合经络而为论要;节皮部为经络,退至教以先针”等,就是这种情形。为此,王冰调整了部分篇卷次序,改正了某些原文错误。宋林亿曾用全元起注本与王冰注本对校,仅篇次调整就有20处。如全元起本《宣明五气篇》,原与《血气形志篇》误合一篇;《皮部论》与《经络论》误合一篇,而王冰则将其各分为二篇。全本两出《四时刺逆从论》,内容稍异,王本则合为一篇。全本有《经合论》《真邪论》,内容相同,王本则合为一篇,更名为《离合真邪论》等。说明《内经》曾有过一段错简严重的时     (二)倒错的原因     1.抄刻错位: 抄刻错位是引起字词、文句倒错的重要原因。古时书籍的流传主要靠抄刻,由于抄刻者粗心,将相临的字词或相近的文句抄倒,又未经认真核对勘正,致使文字发生错位。秦汉以前古籍文句、段落、篇章错位,则主要是因编断帛折,简页错插,抄刻者难以复其旧位,遂因错而抄录。书籍流传既久,后人泥于尊古,或不善校勘,乃致以讹传讹,造成书籍文字倒错。         如王冰注《素问·序》云:“重《合经》而冠《针服》。”按《素问.离合真邪论》新校正云:“按全元起本在第一卷,名《 经合 》;第二卷重出,名《真邪论》。”据此,则《合经》当作《经合》,系抄刻而致错位。     2.臆改错位: 是指后人不解古文字词音义,或不明专业用语,根据自己的理解臆测原文,以为有误而妄改之,遂致字词、文句等倒错。     如《脉经》卷一第一: “动脉,见于关上,无头尾,大如豆,厥厥然动摇。”按“大如豆”,敦煌残卷《玄感脉经》作“如大豆”。考上文动脉有“无头尾”之描述,此乃指脉体短如大豆,而非言脉搏之大小,故《玄感脉经》为是。《脉经》作“大如豆”,则是因校者不通脉学知识妄改所致。     五、异文     异文是指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版本之间、或同书前后文句之间、或相关书籍之间的文字差异。其存在形式主要有三类:第一类是由于抄刻不慎或臆改原文导致的误脱衍倒,是校勘的主要对象,前已论及。第二类是因时代变迁、字体演变、书写形式不同造成的古今字、异体字、繁简字、通假字和避讳字,属非错误性异文。第三类是由于臆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难以判定是非的文字差异。     (一)非错误性异文     1.古今字: 在古代,汉字最初的数量较少,要表达丰富的思想和语言,一个字除表示本义外,还得兼表别的意义,称为古字,也称为“初文”。后来,为了解决一字多义的矛盾,人们又在原字的基础上,附加某些相应的偏旁或文字,形成新的合体字,从而代替原字所表示的一部分含义,于是便产生了今字,也称“后起字”。古今字在中医古籍中是常见的,如藏府与脏腑、支与肢、写与泻、差与瘥、齐与剂、内与纳、丁与疔、王与旺、文与纹、莫与暮、俞与腧输、鬲与膈等。校勘古籍时,对古今字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,一是为保存古籍原貌,原文中不予改动,只是在首见处出校说明。这种情况多见于以繁体字排版时。二是在原文中以今字律齐,并在“点校说明”中指出。这种情况多见于以简化字排版时。     2.异体字: 是指读音、意义相同,只是形体不同的字。即一字多形。例如暖与煖、蛔与蛕蚘、灾与災、柏与栢、痹与痺、喑与瘖、疏与踈、惟与唯等。异体字与古今字不同,古今字两字之间只有一部分意义相同,且只有表示相同意义时,古字才能为今字所代替;而异体字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代替。     古籍中存在着大量的异体字,对阅读、印刷常带来许多麻烦。195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曾对异体字进行整理,公布了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,停止使用了1055个异体字,可以作为校勘整理古籍的参考。一般而言,对异体字的校勘也有两种处理方法。一是保留原字,多见于以繁体字排版时。一是以《异体字整理表》规范律齐,多见于以简体字排版时,并且在“点校说明”中注明。     3.繁简字: 指繁体字和简体字。凡音义相同的汉字,在未经简化以前,称为繁体字;经过简化,笔画简单的字,称为简体字。     繁简字是以前就有的,过去多称简体字为俗字或俗写字,古籍中常可见到,在校勘整理古籍时一般要加以处理。其处理方法有两种: 以繁体字排版时,多改为规范繁体字,或保留原貌;以简体字排版时,多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四批简化字加以律齐。     4.通假字: 通假字也叫通借字。是指两个字的形体和意义本不相同,由于读音相同或相近,甲字可以被乙字所借用。     例如《素问·四气调神大论》:“阴阳四时者,万物之终始也,死生之本也,逆之则灾害生,从之则苛疾不起,是谓得道。道者,圣人行之,愚者佩之。”王冰注曰:“ 圣人心合于道,故勤而行之。愚者性守于迷,故佩服而已。”按“佩”,古通“倍”。《荀子·大略》:“ 兰苣槁木,渐于蜜醴,一佩易之。”王先谦注:“ 佩,或为倍。”倍有违背、背道之义,《说文》:‘倍,反也。”《 礼记·中庸》:“ 居上不骄,居下不倍。”即此义。由此可以看出,“佩”当为“倍”的借字。     通假字是在校勘古籍时经常遇到的异文,由于借字之间在意义上毫不相干,只是音同或音近,所以在校勘古籍时必须特别小心,切不可将通假字当作误字处理。     例如《素问·痹论》:“凡痹之类,逢寒则虫,逢热则纵。”因“虫”字其本义在此难以理解,而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一下、《太素·痹论》又均作“急”,因此,后世医家多从《甲乙》《太素》改作“急”。此即失之详考所致。考“虫”乃“痋”之借字,《说文》:“痋,动病(一作痛)也。” 段玉裁注:“痋即疼字。”《神农本草经·中品》:“白薇,味苦辛,主暴中风,……寒热酸疽。”亦可证。因此本文“逢寒则虫”者,乃“逢寒则疼”之义,非必“逢寒则急”。     一般而言,通假字的读音是一致的,如有不同者,则应读借字之音。如“能冬不能夏”,“能”为“耐”之借字,则读“耐”音,而不能读“能”音。     (二)难以判定是非的异文     此类异文大多是在古籍流传过程中,因简帛剥蚀,或辗转抄刻,或经分删增合,而致文字互异。由于异文出现的年代已久,又无新的可靠的资料佐证,所以常常是难以判定是非。     1.同书版本之间的异文: 指同一种古籍的各种不同版本之间出现的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。古注中多以“一曰”、“一云”、“一本作”、“别本作”、“某某本作”等加以表述。     例如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一下: “腠理开,毫毛摇,气往来微行则为痒。”“气”下原校云: “一本作淫气。”     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 “精神不进,志意不治,故病不可愈。”新校正云:“按全元起本云: “精神进,志意定,故病可愈。”     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 “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。”《素问校释》云: “温病,元刻本、朝鲜刻本、道藏本均作病温。”     以上可以看出,此类版本间的异文,或两义均通,或难以考察,已无法判定孰是孰非。     2.同书前后之间的异文: 同一种古籍中,前后各篇章之间常有相同的文句,其间出现了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,属此类。     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 “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”新校正: “按《天元纪大论》‘悲’作‘思’。又本篇下文‘肝在志为怒,心在志为喜,脾在志为思,肺在志为忧,肾在志为恐。’《玉机真脏论》作‘悲’。诸论不同。……盖言悲者,心悲能胜怒,取五志迭相胜而为言也。举思者,以思为脾之志也。各举一,则义不足;两见之,则互相成义也。”因林亿难以判定“悲”、“思”正误,只得采用了折衷的方法。      此类异文多见于古代汇编而成的著作,如《内经》《甲乙经》《脉经》《外台》等。     3.相类古籍中相同篇章之间的异文: 在古代,同属某一类学科的古籍(如中医古籍),由于相互转引,常有相同的篇章或文句,其间出现了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,属此类。     例如《甲乙经》(理论部分)、《太素》均是根据《素问》《灵枢》的内容整理而成,故各书之间原文基本相同。但四书流传至今,却出现了许多文字差异,有些甚至难以判定是非。如关于“六经气血多少”,《素问·血气形志篇》《灵枢·五音五味》《灵枢·九针论》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七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十六、《太素·任脉》《太素·知形志所宜》均有论述,各书都互有差异,至今难以定论。     异文是校勘中经常遇到的繁重工作。校勘时,可以结合理校提出倾向性意见;确难判定是非者,则采取两说并存的方法。     六、避讳字     由于避讳而改动古书,不仅给阅读带来某些困难,同时还容易把讳字当作正字,造成理解错误,或因避讳造成脱文、衍文。因此,处理避讳字,也是校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     由于避讳在我国历史上实行的时间很长,涉及的范围很广,不仅避真名,还要避嫌名,因此在古籍中存有大量的避讳字。这些避讳字既给阅读古籍带来了一定困难,同时历经辗转抄刻,又由此产生了许多脱误衍倒等文字错误。     在中医古籍中,由于避讳改人名,有误以一人为二人者,如《医部全录》在记述吴太医令吕博时云:“按《玉匮经·序》,吕博……撰《玉匮针经》及《八十一难经》。”又云: “按《撄宁集》,吕广,吴太医令,著《难经注解》。”于是提出“不知孰是,故并录俟考。”其实,吕博即吕广。隋炀帝名杨广,因避讳,将“广”改为“博”。有因避讳改物名,误以一物为二物者,如中药“山药”,唐代以前本名“薯豫”,因避讳而改,后世不知,以致某些方剂中,薯豫与山药并存。还有误以讳字为讹文者,如清圣祖名玄烨,为避讳,将“玄府”(即汗孔)改为“元府”,后人不知“元府”即“玄府”,而认为“元”为错字。     避讳造成古籍的某些错误,是校勘重要内容,这就需要我们掌握避讳的常识和规律。有关避讳方面的知识,可参阅陈垣所著《史讳举例》。     以上所论,多是需要校勘的独立性错误,但在实际上,古籍的讹误往往复杂得多,一是在一句或一节文字中,可能存在多处讹误;二是可能由于一处的讹误而又引起了其他错误。因此,这就要求从事校勘工作的人员,必须细致地考察原文,认真地寻找校勘的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