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解方剂剂型的历史与分类,帮助理解不同形态药物的适用场景与制备要点。
方剂组成以后,还要根据病情与药物的特点制成一定的形态,称为剂型。方剂的剂型历史悠久,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宝贵的实践经验。早在《黄帝内经》中就有汤、丸、散、膏、酒、丹等剂型,历代医家又有很多发展,明代《本草纲目》所载剂型已有40余种。建国以来,随着制药工业的发展,又研制了许多新的剂型,如片剂、冲剂、注射剂等。现将常用剂型的主要特点及制备方法简要介绍如下:
(1)蜜丸蜜丸是将药物细粉用炼制的蜂蜜为粘合剂制成的丸剂,分为大蜜丸和小蜜丸两种。蜜丸性质柔润,作用缓和持久,并有补益和矫味作用,常用于治疗慢性病和虚弱性疾病,需要长期服用。 (2)水丸俗称水泛丸,是将药物细粉用水(冷开水或蒸馏水)或酒、醋、蜜水、药汁等为粘合剂制成的小丸。水丸较蜜丸崩解、溶散得快,吸收、起效快,易于吞服,适用于多种疾病,如银翘解毒丸、保和丸、左金丸、越鞠丸等。 (3)糊丸糊丸是将药物细粉用米糊、面糊、曲糊等为粘合剂制成的小丸。糊丸粘合力强,质地坚硬,崩解、溶散迟缓,内服可延长药效,减轻剧毒药的不良反应和对胃肠的刺激.如舟车丸、黑锡丹等。 (4)浓缩丸浓缩丸是将药物或方中部分药物煎汁浓缩成膏,再与其他药物细粉混合干燥、粉碎,用水或蜂蜜或药汁制成丸剂。因其体积小,有效成分高,服用剂量小,可用于治疗多种疾病。 其他尚有蜡丸、水蜜丸、微丸、滴丸等,不一一列举。
(1)煎膏又称膏滋,是将药物加水反复煎煮,去渣浓缩后,加炼蜜或炼糖制成的半液体剂型。其特点是体积小、含量高、便于服用、口味甜美、有滋润补益作用,一般用于慢性虚弱性患者,有利于较长时间用药,如鹿胎膏、八珍益母膏等。 (2)软膏又称药膏,是将药物细粉与适宜的基质制成具有适当稠度的半固体外用制剂。其中用乳剂型基质的亦称乳膏剂,多用于皮肤、粘膜或疮面。软膏具有一定的粘稠性,外涂后渐渐软化或熔化,使药物慢慢吸收,持久发挥疗效,适用于外科疮疡疖肿、烧烫伤等。 (3)硬膏又称膏药,古称薄贴。它是以植物油将药物煎至一定程度,去渣,煎至滴水成珠,加入黄丹等搅匀,冷却制成的硬膏。用时加温摊涂在布或纸上,软化后贴于患处或穴位上,可治疗局部疾病和全身性疾病,如疮疡肿毒、跌打损伤、风湿痹证以及腰痛、腹痛等,常用的有狗皮膏、暖脐膏等。
以上诸种剂型,各有特点,临证应根据病情与方剂特点酌情选用。此外,尚有胶囊剂、灸剂、熨剂、灌肠剂、搽剂、气雾剂等,临床中都在广泛应用,而且还在不断研制新剂型,以提高药效.便于临床使用。
汤剂(Decoction)是方剂在临床最为常用的剂型,制备汤剂时应根据药物的性质及病情的特点采取适当的煎煮方法,否则就有可能影响疗效。“煎药之法,最宜深讲,药之效不效,全在乎此”(《医学源流论》)。 一、煎药用具 以瓦罐、砂锅为好,搪瓷器具或铝制品亦可,忌用铁器、铜器,因为有些药物与铜、铁一起加热之后,会产生沉淀,降低溶解度,甚至会引起化学变化,产生副作用。煎药器皿的容量稍大一些为宜,以利于药物沸腾时不断翻滚,促使有效成分加速浸出,并可避免外溢耗损药液。煎药器皿须加盖,以防水分蒸发过快,使药物的有效成分不能完全溶出。 二、煎药用水 除处方有特殊规定者外,一般以水质纯净为原则,如自来水、井水、蒸馏水等。前人常用流水、泉水、甘澜水(亦称劳水)、米泔水等。根据药物的特点和疾病的性质,也有用酒或水酒合煎的。用水量应视药量二药物质地及煎药时间而定,由于饮片均为失水后的干品,一旦加水引起药材细胞膨胀时,会吸收大量的水份,因此在煎煮时,一定要加足够量的水。每剂药一般煎煮2次,有的煎煮3次,第一煎水量可适当多些,一般以漫过药面3.5cm为宜,第二、三煎则可略少,每次煎得量100-200ml左右。 三、煎药火候 煎药的火候有“武火”与“文火”之分。急火煎煮谓之“武火”,慢火煎煮谓之“文火”。一般先用武火,沸腾后改用文火。另外还要根据药物性味及煎煮所需时间的要求,酌定火候。解表与泻下之剂,宜用武火,煎煮时间应较短,加水量亦较少;补益之剂,宜用文火,煎煮时间应较长,加水量亦较多。如不慎将药煎煮焦枯,则应弃之不用,以防发生不良反应。 四、煎药方法 煎药前,先将药物浸泡20-30分钟,以利于其有效成分的煎出。对某些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,应在处方中加以注明。
此外,汤剂煎取药液后,应对药渣进行适当压榨,再收取部分存留药液,如此可以提高药材有效成分的浸出率。
方剂的服法包括服药时间和服药方法。服法的恰当与否,对疗效有一定影响。清.徐灵胎于《医学源流论》中说:“病之愈不愈,不但方必中病,方虽中病,而服之不得法,则非特无功,而反有害,此不可不知也。”因此,方剂的服用方法也应予以重视。兹就历代方剂运用情况,总结说明于下。 一、服药时间 一般来说,宜在饭前1小时服药,以利于药物尽快吸收。但对胃肠有刺激的方药,宜饭后服用,以防产生副作用;滋补方药,宜空腹服用;治疟方药,宜在发作前2小时服用;安神方药,宜在睡前服用;急证重病可不拘时间服用;慢性病应定时服用,使之能持续发挥药效。根据病情的需要,有的可一天数服,有的可煎泡代茶时时饮用。个别方剂,古人对服药时间有特殊要求,如鸡鸣散在天明前空腹冷服效果较好,可参考运用。 前人有些服药论述,是考虑病位的上下远近,从有利于除邪和养生而论,亦可供临床参考。如《千金要方·序例》记载的“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;病在胸膈以下者,先服药后食;病在四肢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骨髓者,宜满而在夜。”以及《医心方》载葛仙翁日:“服治病之药,以食前服之;服养生之药,以食后服之。” 二、服药方法 运用汤剂,通常是1日1剂,将头煎、二煎兑合,分2次或3次温服。但特殊情况下,亦可1日连服2剂,以增强药力。散剂和丸剂是根据病情和具体药物定量,日服2次或3次。散剂中有些可直接用水送服,如七厘散等;有些粗末散剂,可加水煮沸取汁,如香苏散等;还有些散剂是用于外敷或掺洒疮面,如生肌散等;亦有作为点眼或吹喉用的,如八宝眼药、冰硼散等。各种丸剂都可以直接用水送服,至于其他不同剂型,可参考制剂情况及方药功用酌情而定。 针对不同情况,前人还总结出一些汤剂的经验服法。如服发汗解表药,宜趁热服,药后还须温覆避风,使遍身漐漐微似有汗。热证用寒药可冷服以助其清,寒证用热药可热服以助其温,但有时寒热偏盛、阴阳离决、相互格拒,出现服药后呕吐的情况,如系真寒假热证候则宜热药冷服,系真热假寒证候则宜寒药热服。此谓反佐服药法,即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中所说的“治热以寒,温而行之;治寒以热,凉而行之;治温以清,冷而行之;治清以温,热而行之。”若见服药呕吐者,宜先服少许姜汁,或用鲜生姜擦舌,或嚼少许陈皮,然后再服汤药;或采用冷服、少量频饮的方法。对于昏迷病人及吞咽困难者,现多用鼻饲法给药。 使用峻烈药或毒性药,应审慎从事,宜先进小量,而后逐渐增大,至有效止,不可过量,以免发生中毒。《神农本草经·序例》中说:“若用毒药疗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即止,不去倍之,不去十之,取去为度。”明确提示毒性药的运用规范。总之,在治疗过程中,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能来决定不同的服法。
古方用药分量,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剂,从数字看,和现在相差很大,这是因为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所致。古称以黍、铢、两、斤计量,而无分名。到了晋代,则以十黍为一铢、六铢为一分、四分为一两、十六两为一斤(即以铢、分、两、斤计量)。 及至宋代,遂立两、钱、分、厘、毫之目,即十毫为一厘、十厘为一分、十分为一钱、十钱为一两,以十累计,积十六两为一斤。元、明以至清代,沿用宋制,很少变易,故宋、明、清之方,凡言分者,是分厘之分,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。清代之称量称为库平,后来通用市称。 古方容量,有斛、斗、升、合、勺之名,但其大小,历代亦多变易,考证亦有差异,例如李时珍认为“古之一两,今用一钱,古之一升,即今之二两半。”同时,明人张景岳认为“古之一两,为今之六钱,古之一升,为今之三合三勺。”兹引《药剂学》 至于古方有云“等分”者,非重量之分,是指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,大都用于丸、散剂,在汤、酒剂中较少应用。古代有刀圭、方寸匕、钱匕、一字等名称,大多用于散药。所谓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为度;钱匕者,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,亦以不落为度;半钱匕者,则为抄取一半;一字者,即以开元通宝钱币(币上有“开元通宝”四字)抄取药末,填去一字之量;至于刀圭者,乃十分方寸匕之一。其中一方寸匕药散约合五分,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,一字药散约合一分(草本药散要轻些)。另外,有以类比法作药用量的,如一鸡子黄=一弹丸=40桐子=80粒大豆=480粒大麻子=1440粒小麻子。 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,虽曾作了很多考证,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。但汉代和晋代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,所以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都较大。对古方仍录其原来的用量,主要是作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、结构特点、变化原因,以及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。在临床应用时,应当按近代中药学和参考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,并随地区、年龄、体质、气候及病情需要而定。 根据我国国务院的指示,从1979年1月1日起,全国中医处方用药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“g”为单位的国家标准。兹附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: 1斤(16两):O05kg=500g 1市两=31.25g 1市钱=3.125g 1市分=O.3125g 1市厘=O.03125g (注:换算尾数可以舍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