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「辨证录」
刑杖,夹棍伤,皮肉腐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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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黄一两、没药三钱、乳香三钱、白蜡三两、松香五钱、骨碎补五钱、当归一两、三七根三钱、败龟版一两、麝香五分
上为细末,猪板油一两,将白蜡、松香同猪油在铜锅内化开后,将各药末拌匀为膏药。贴在伤处,外用油纸包裹,再用布缠住。轻者一膏即愈,重者两膏足矣。夹棍伤重,大约不须四个即可步行无虞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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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黄:苦,寒。归脾、胃、大肠、肝、心包经。泻下攻积,清热泻火,凉血解毒,止血,逐瘀通经,利湿退黄。
三七:甘、微苦,温。归肝、胃经。散瘀止血,消肿定痛。
乳香:辛、苦,温。归心、肝、脾经。活血定痛,消肿生肌。
没药:辛、苦,平。归心、肝、脾经。散瘀定痛,消肿生肌。
骨碎补:苦,温。归肝、肾经。活血疗伤止痛,补肾强骨;外用消风祛斑。
麝香:辛,温。归心、脾经。开窍醒神,活血通经,消肿止痛。
当归:甘、辛,温。归肝、心、脾经。补血活血,调经止痛,润肠通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