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解中医古籍校勘原理与方法,适合文献研究者与古籍整理者掌握校勘技能。
一、校勘与校勘学 (一)校勘 校勘,是指利用同一书籍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,通过比较核对和分析推理,发现并纠正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错误。 校勘,古又称校雠或雠校。雠,本义为以言对答,以后逐渐引申,遂与校字义近,而用于校核文字。校雠一词最初的含义只是校正文字。《文选·左太冲(思)魏都赋》注引应劭《风俗通义》云:“按刘向《别录》:‘雠校,一人读书,校其上下,得谬误为校;一人持本,一人读书,若怨家相对,故日雠也。”(“故曰雠也”四字原脱,据《 太平御览 》卷六一八补。)可见此时校、雠二字并无实质的区别,都是指校正文字,与现代的“校勘”一词相近。 但是,刘向、刘歆父子校书所做的工作,并不只是校正文字,还包括“合众本以校一书,撮旨要而为序录,寻源流而别部居”,即审定篇第、鉴别版本、编修目录、撰写提要等内容10后世将刘氏父子所做的这些工作统称“校雠”,于是“校雠”一词的含义由狭而广。南宋郑樵《通志·校雠略》,清代章学诚的《校雠通义》等,均指广义校雠。 校勘和校雠在历史上本来是一对同义词,都有广、狭二义。广义包括目录、版本、校勘等方面,狭义专指校正文字。二词至清代以后,校雠多用其广义,例如章学诚《校雠通义》;而校勘多用其狭义,例如阮元《十三经校勘记》等。现在,由于学科的分化,目录、版本已成为专门学科,故校雠一词已逐渐被校勘所取代,即只用其校正文字的含义了。 还应指出,校勘与校对不同。校勘是对古籍整理而言,具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方法,是复杂的学术性研究工作。校对则是誊抄书稿和出版书籍的一个环节,主要是用原稿核对文字,以订正其错误,保证书稿或出版物的质量,工作比较简单容易。一般地说,校勘资料称为“校勘记”,而校对资料称为“勘误表”。 (二)校勘学 校勘学是研究校勘及有关问题的专门学科,其目的和任务是研究校勘古籍的一般规律和法则,如校勘的历史、对象、依据、方法、条件和程序等,以指导古籍校勘实践。在中医文献学中,还要讨论如何利用校勘学研究的成果,为更好地利用文献服务。 二、校勘的目的和意义 所谓古籍,系指从先秦到清末的著作。据有关资料统计,我国现存古籍约有20万种,仅中医古籍就有近万种。 (一)校勘是利用古籍的首要条件 古籍流传至今,绝大多数已不是原稿本、原抄本和原刻本,而是经过多次传抄翻刻的抄刻本。这其间,因文字变迁,书体六变,抄刻者稍有不慎,就可能发生各种文字错误。同时汉唐以前的古籍,主要是写在竹简、木牍或丝帛上,很不容易保存,年湮代革,难免发生错落遗失、漫漶剥蚀等现象。即使是唐宋以后的古籍,由于多采用纸质抄本或刻本,在历代传抄翻刻过程中,因纸的损坏,或抄刻人的疏漏,书中文字也常常会有错、脱、衍、倒之处。正如《抱朴子·遐览》所说: “书三写,鱼成鲁,虚成虎。”在现存古籍中,常有这样的情况: 同一种书籍的不同版本之间,文字常有出入,而不同书籍转引的同一段文字中,其出入就更大。 古籍中发生文字错误的例证是很多的。就古医籍而言,《素问》一书传至唐代,就已经错乱不堪了。王冰《黄帝内经素问注序》说: “世本纰缪,篇目重叠,前后不伦,文义悬隔,施行不易,披会亦难。岁月既淹,袭以成弊……诸如此流,不可胜数。”《素问》到了这种地步,如果不进行校勘整理,就会有失传的危险,所以王冰用12年的时间,对《素问》进行了校勘次注。但此书流传至宋代,又出现了许多错误,宋臣林亿等奉仁宗之旨校正医书时,曾校勘《素问》,“正谬误者六千余字”。明清医家也对该书作了一定的校勘工作,纠正了《素问》中的不少错误。1980年,山东中医学院对《素问》进行校释时,参考古代医著近百种,收集国内外版本20余种,共出校记1700余条,删衍文10余条,补脱文40余条,指出异文1200余条,疑原文有误200余条。其他中医古籍,例如《灵枢》《难经》《本草经》《伤寒论》《金匮要略》《中藏经》《脉经》《甲乙经》《太素》《诸病源候论》《千金要方》《千金翼方》《外台秘要》等,在历代流传过程中所出现的文字错误,大抵也是如此。因此,必须加以校勘,恢复古籍的原貌,才能正确地进行阅读、研究和利用。 (二)校勘是古籍整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古籍整理主要包括校勘、标点、注释、翻译、影印、汇编、辑佚、编制目录索引等各项工作。校勘除了本身是古籍整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外,还是其他古籍整理工作的基础。这是因为,上述各项工作都需要有一个文字正确的底本。如果不先做好校勘工作,底本有误,其他工作也会相应地出现错误,致文失其真,令人难以理解原文,或致理解错误。故,必须对古籍进行校勘,改其错讹,补其脱漏,删其衍文,正其倒置,才能恢复原本之真,做到在古籍整理中准确句读、注释、翻译。 例如《灵枢·热病》云:“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(jù巨)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也。”文中“女子如怚”之“怚”字,在此义甚难明。怚,《说文》: “ 骄也。”《集韵》: “剧也,妒也。”均与文义无涉。考《甲乙经》卷八第一上作‘阻”,《太素·如蛊如妲病》作“妲(dà达)”,于是后世医家莫衷一是,纷纷猜测。如马莳云:“男子以气为主,女子以血为主,故曰男子如蛊,女子如怛。怛,当作阻,形容其血气留滞于内也。”张介宾:“蛊,如犯蛊毒胀闷也。怛,当作胎。如蛊如胎,无是病而形相似也。”这里因为出现了一个“怚”字,难以理解,因而导致了歧义纷呈,或作“疽”,或者作 “阻”,或作“胎”,或者作“妲”,究竟何者为是?若不做一番校勘,就难以判定是非。周学海云: “怚者,阻之讹也。《 甲乙经 》引此作阻。《脉经》有‘肝中风者,令人嗜甘,如阻妇状’。是明明以阻为妊娠之称矣,谓妊娠则经阻不下也,故妊娠之病日恶阻。……《太素》作妲,尤非。”周氏首先从文字上识破“怚”为“阻”之讹,又得《甲乙经》旁证,特别是以《脉经》“如阻妇状”来证明“女子如阻”之含义,证据尤为确切。说明要想正确注释理解原文,必须以校勘为基础。 (三)校勘是学术研究的前提 学术研究,特别是从事古代学术思想的研究,正确的文献是研究的前提。如果应用的古籍是有错误的版本,那么基于这种文献得出的研究结论也就失去了可靠性。 如明·陆深《金台纪闻》云:“金华戴元礼,国初名医,尝被召至南京,见一医家迎求溢户,酬应不闲,原礼意必深于术者, 因注目焉。 按方发剂,皆无他异。退而怪之,日往观焉。偶一人求药者,既去,追而告之曰: 临煎时下锡一块。 麾之去。元礼始大异之,念无以锡入煎剂法,叩之,答曰: 是古方耳。原礼求得其书,乃饧字耳。原礼急为正之。”此处由于古医书中“饧”字误为“锡”字,医家读书又不懂校勘知识,致引起药物误用。若是毒药,必然造成严重后果。
古籍在流传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讹,在形式上多表现为误、脱、衍、倒等文字差异,在内容上则表现为理解分歧。一般而言,校勘的对象主要是针对文字的差异,也就是指出和改正古籍在流传中发生的各种文字错误,以恢复原本真貌,而对于原书内容上的错误,一般不作为校勘的主要对象。 要想了解古籍中发生的各种文字错误,还必须熟悉古书致误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。 一、误字 误字亦称“误文”或“讹文”,是指古籍在其传写和翻刻过程中出现的错字。古籍中的文字错误分有意致误和无意致误两种情况。凡因编校者臆断妄改者,属有意致误;凡因抄刻疏忽者。属无意致误。 (一)抄刻致误 1.形近而误: 形近而误,是指字形结构相似而导致的抄刻错误。有以下几种情况。 (1) 一般的形近而误。汉字的形体结构常有许多字形极为近似的文字,如戊、戍、戌;己、已、巳;日、曰;囚、因、困;夭、天、夫; 千、 干等。这些文字在抄刻中极易发生错误,从而造成误字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:“高下不相慕,其民故曰朴。”新校正云:“按别本曰作日。” (2) 篆隶书形似而误。先秦古籍中,多有因古文形近而误者,故校勘先秦古籍应该特别注意。而因篆文形近而误、因隶书形近而误者,如方、犬、士、大之类,更比比皆是。 (3) 草书形似致误。例如《素问·刺腰痛》: “厥阴之脉。”王冰注: “厥阴,一经作居阴,是传写草书厥字作居字。”又如《甲乙经》卷六第二“鬓发颁白”的“颁”,明抄本作“须”,是因为颁字的“分”旁草书,与“乡”相误所致。 (4)俗文形似致误。如《素问·阴阳离合论》: “ 三阳之离合也, 太阳为开,阳明为阖,少阳为枢。……三阴之离合也,太阴为开,厥阴为阖,少阴为枢。”此节两处“ 开 ”字,《太素·阴阳离合》均作“关”。杨上善注: “三阳离合,为关阖枢以营于身也。夫为门者具有三义: 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膀胱足太阳脉主禁津液及与毛孔,故为关也。二者门阖,谓是门扉,主关闭也。胃足阳明脉令真气止息,复无留滞,故名为阖也。三者门枢,主转动者也。胆足少阳脉主筋,纲维诸骨,令其转动,故为枢也。三阳为外门,三阴为内门。内门亦有三者,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……”萧延平按:“太阳为关,关字,《甲乙经》《素问》《灵枢》均作‘开’,日本抄本均作‘閞’,乃‘关’字省文。玩杨注门有三义,一者门关,主禁者也。主禁之义, 关字为长, 若开字则说不去矣。再考《灵枢·根结篇》以及《甲乙经·经脉根结篇》‘太阳为开’之上均有‘不知根结,五脏六腑折关败枢,开合而走’之文,……足证明后之‘为关’,‘关’字即前之‘折关’之‘关’字无疑矣。下‘太阴为关’与此同义。”又林亿新校正指出: “《九墟》 (即《灵枢》)、《甲乙经》‘开’均作‘关’。”由此可知,今本《灵枢》《甲乙》“开”字本亦作“关”,系后人因为“关”俗字与“开”相近而致误。 此外,还有偏旁或半字相似致误、坏字形近致误等等,不一而足。 2.音近致误: 汉字在形、音、义方面并不完全统一,音虽同而字形不同,其含义亦有区别。但古时由于造字较少,同音字之间常可借用,称为“同音通假”,一般不能算作错字。然而亦有同音不能假借而抄刻致误者,则是校勘的对象之一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 》: “ 以欲竭其精,以耗散其真。”林亿新校正云: “按《甲乙经》耗作好。”“好”与上文“欲”字为对文,为是。意思是说: 因恣情纵欲而使阴精竭绝,因贪图美色而使真气散失。《素问》作“耗”者,盖因“耗”、“好”古音相近致误。 3.文字相近致误: 此种情况多是由于文字在文句中距离相近,以致相互影响而致抄误。 (1) 偏旁移位或误增偏旁致误。如《淮南子·俶真训》: “吟德怀和。”按此句“吟德”当作“含德”。“含德”与“怀和”相对为文,均指内在品德,若作“吟德”,则与“怀和”不类。“吟”乃“含”字偏旁搬家致误。《素问·大奇论》: “脚下至少腹满。”林亿新校正云: “脚,当作胠。不得言脚下至少腹也。”《 甲乙经 》卷十第八、《太素·五脏脉诊》均作“肤”,司知“脚”乃“胠”误增“卩”旁所致。 (2) 分字或合字致误。如《敦煌古医籍考释·医方类·黑帝要略方》:“煮去骨”之“煮”字,原作“者大”二字,是把“煑”字误分为“者火”二字,又将“火”误为“大”是分字致误之例。又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十九有“毒四童散”一方,方中并无毒药,“毒”难以理解。考《医方类聚》引本方作“王母四童散”,则知“毒”字乃“王母”二字误合所致。 (3) 涉上下文致误。例如《素问·脉解篇》:“少阳所谓心胁痛者,言少阳盛也。盛者,心之所表也。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,故心胁痛也。”按此文前二“盛”字,乃“戌”字之误。考本篇六经均以地支配月份,如“太阳寅”、“阳明午”、“太阴子”、“厥阴辰”之类,此处言“少阳盛”则不类。《太素·经脉病解》正作“少阳戌”,可证。作“盛”者,乃涉下文“阴气盛”抄误。 (二)臆改致误 1.因不识古音、古义改误: 例如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 “今以为学者之有过而非学者,则是以一饱之故,绝谷不食; 以一蹪之难, 辍足不行。惑也。”王念孙指出: “ 以一饱之故绝谷, 义不可通。饱当为字之误也。与噎同,《说文》:‘ 噎,饭窒也。……一噎而不食,与一躜而不行,事正相类。《说苑·说丛篇》: ‘一噎之故,绝谷不食: 一蹶之故,却足不行。语即本于《淮南》。今俗语犹云因噎废食。后人不识“”字,遂误改为“饱”。此属不知古义改误之例。 2.不知专业用语改误: 例如《金匮》卷下第二十四 :“肉中有如朱点者,不可食之。”考《政和本草》引唐《本草拾遗》云: “肉中有星如米者杀人,不可食。”宋《养生类纂》引《食禁方》云: “凡肉中有米点,或自动,或堕地而尘不污者,皆不可食。”明《本草纲目》则更为详尽地指出: “病猪、黄膘猪、米猪,并不可食。黄膘猪之汁黄,米猪中有米。《说文》:‘豕食于星下则生息米。’《周礼》: ‘豕盲视而交睫者星。’皆指此也。”《周礼》即有此载,足证《金匮》之“朱”字,原来本作“米”字,乃指“米猪肉”而言。后人不懂专业用语,以为猪肉色赤如朱,故误改之。 此外,尚有不识古字、不明语法改误等等,此不一一列举。 (三)符号误为字 常见者为重文符号(=或々) 与空围符号(□)致误。 1.重文号致误: 例如《针灸甲乙经》卷四第一中:“夫脉者,血之府也。……浑浑革革至如涌泉,病进而色(危);弊之绰绰其去如弦绝者死。”考此节《 素问·脉要精微论 》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及《脉经》作‘ 浑浑革革至如涌泉, 病进而危;弊弊绰绰其去如弦绝者死’。”这说明《甲乙经》“弊之”原作“弊弊”,并且“弊弊绰绰”与上文“浑浑革革”为对文。其义甚明。作“弊之”者,“之”乃涉重文符号“々”致误。还有将重文符号误为“二”字,或将重文符号与“一”合为“三”者。 2.空围(□)误为“口”字: 例如宋·张邦基《墨庄漫录》: “今世间所传《唐韵》,犹有口旋风叶,字画清劲,人家往往有之。”按照此节“口”字,在此义难安,乃为空围“□”误书。或初刻该书时多刻一字,由刻工挖削而成空围,非“犹有”下更有缺文。后人不知,遂以“口”字补之,故致误。 古书致误的原因还有很多,其致误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,形、音、义往往交错而成。因此,上述类例只是指出了致误的一些可能成因。在校勘古籍时,还必须进行具体分析,切忌牛搬硬套。 二、脱文 脱文又称“夺文”,是指古籍在传写翻刻过程中脱落遗漏了的文字。如《素问·刺志论》:“气虚身热,此为反也。”《甲乙经》卷四第一下“气虚身热”上有“气盛身寒”四字。二书互异,何者为是? 考下文两书均有“气盛身寒,得之伤寒,气虚身热,得之伤暑”之句,故以《甲乙经》为是。《素问》有脱文。因为若无“气盛身寒”四字,则下文“气盛身寒,得之伤寒”一句就没有了着落。故林亿新校正云: “当补此四字。” 脱文有脱一字者,有脱数字或一句者,有脱行或脱数句者,甚者有脱页者。秦汉以前简帛形式的书籍,在流传过程中脱失部分简帛形成的脱文,一般称为脱简。由于一枚竹简大约可写 12-36字,故可据脱文的字数,大体了解脱简的枚数。帛书亦此相类。如《逸周书》有脱12字者,则可知脱一简;《明堂》有脱叙述明堂制度的81字,则可知脱一帛或数帛。造成脱简的原因,一般是无意的遗失或损坏,亦有因错简所致者,由于简帛次序错乱,常于缺简处造成脱文,而错置处出现衍文。 印本、抄本中,脱文主要是由于抄刻者不慎,漏抄漏刻所致。但也有辑校者主观理解错误,有意识删去部分文字造成的脱漏。此外,因避禁删削,也是古籍常见的现象。如清朝统治者搞文化专制,凡汉族抵抗外族侵略及有违其统治的著作,均予以销毁、查禁或删削,雍正、乾隆年间最甚。 三、衍文 衍文,又称为“剩文”,是指古籍在流传过程中较原文多出的文字。如《素问。金匮真言论》:“冬不按跞,春不鼽衄,春不病颈项,仲夏不病胸胁, 长夏不病洞泄寒中, 秋不病风疟,冬不病痹厥,飧泄而汗出也。”新校正云:“详‘飧泄而汗出也’六字,据上文疑剩。”即是以“剩”字称衍文。 从衍文的形式看,有衍字、衍句、衍行、衍页等情况。导致衍文的原因,除错简因素外,还有无意抄刻致衍及有意妄加致衍等情况。 (一)错简致衍 例如《灵枢·四时气》: “着痹不去,久寒不已,卒取其三里。骨为干。肠中不便,取三里,盛泻之,虚补之。”按本节“骨为干”三字,与上下文不相属,乃属衍文。考《经脉篇》有“人始生,先成精,精成而脑髓生,骨为干,脉为营,筋为刚,肉为墙,皮肤坚而毛发长”等语,则知“骨为干”三字,乃《经脉篇》文字错简于此。 又如《 素问·上古天真论 》: “行不欲离于世,被服章,举不欲观于俗,外不劳形于事,内无思想之患。”按林亿新校正云: “详‘被服章’三字疑衍,此三字上下文不属。”考此三字王冰亦无注,当系错简所致衍文。 (二)抄刻致衍 1.涉上下文而衍: 有涉上文而衍者, 如 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 “扁鹊曰:‘太子……上有绝阳之络,下有破阴之纽(脉),破阴绝阳之色,已废脉乱,故形静如死状。”按“破阴绝阳之色,已废脉乱”, 义不可训。 《太平御览·人事部·脉类》引本文作“破阴绝阳, 色废脉乱”, 其义甚明,当是。由此可见,本句“之”字,乃涉上文二“之”字误衍;“已”字,则又涉上文“色”字误衍。有涉下文而衍者,如《素问·离合真邪论》: “不可挂以发者,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。……故日知机道者,不可挂以发,不知机者,扣之不发,此之谓也。”俞樾《内经辨言》: “按‘不可挂以发者’ (指前句),六字衍文。……今衍此六字,盖涉下文而误。下文云: ‘故曰知机道者,不可挂以发,不知机者,扣之不发。’今误人此,文义不可通。” 2.涉注文而衍: 例如《素问·奇病论》: “人有重身,九月而喑,……无治也,当十月复。《刺法》曰: 无损不足,益有余,以成其疹。 然后调之。”按照“然后调之”四字,在此与前文义不相贯,《甲乙经》的卷十二第一、《太素·重身》均无,知此四字当系衍文。其致衍的原因,林亿新校正云: “按全元起注云: ‘所谓不治者,其身九月而喑,身重不得为治,须十月满,生后复如常也,然后调之。’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,误书于此,当删去之。”林亿明确指出此乃因注文误人正文致衍。 又如《注解伤寒论·小青龙汤》条下云:“今此语反之,疑非仲景意。”按《伤寒论》本张仲景所著,不应在原文中出现“疑非仲景意”等文,显系后人注文混入正文致衍。 3.因误重致衍: 指古籍在抄刻过程中,误重其中一字、数字或数句,以致文字重叠出现,而又不符合原意者。如《素问·天元纪大论》: “寒暑燥湿风火,天之阴阳也,三阴三阳上奉之。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下应之。天以阳生阴长,地以阳杀阴藏。天有阴阳,地亦有阴阳。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。”按后文“木火土金水火,地之阴阳也,生长化收藏”16字已见于上文,今又重出,且上下不属,当为衍文。故《素问吴注》《类经》等书均从删削。根据古籍抄刻的一般规律,往往在两句相接处最易发生误重现象,应引起注意。 (三)妄加致衍 常见的有不明训诂妄加、不懂语法妄加、不知通假妄加等。如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 “毕贵贱,差贤不肖,经诽誉,行赏罚。”王念孙认为,“差贤不”下不当有“肖”字。“不”与“否”同。贵贱、贤不,诽誉、赏罚,皆相对为文。后人不知“不”为“否”之借字,故妄加“肖”字而衍,即属于不知通假妄加致衍的例子。 此外,校刻、抄写者误读原文,误断文句或者不懂修辞而妄加字词,均是古书出现衍文的常见原因。 四、倒错 倒错,是指古籍原文位置的颠倒错乱。从倒错的形式看,主要有错简和倒置两种情况。二者在文字倒错的多少、距离远近及致误的原因方面均有一定的差别,但都属于原文位置的颠倒错乱。 (一)错倒的形式 1.倒置: 是指古籍原文中字词、文句位置的颠倒。一般多见上下(或前后)字词的颠倒,或错乱的位置不太远。倒置的原因,多由抄刻致误,亦有不明古义、古音等臆改者。 (1)前后字词互倒。指相邻的字或词相互颠倒,是古籍中最常见的倒置现象。例如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 “平治于权衡,去宛陈莝,微动四极,温衣,缪刺其处,以复其形,开鬼门,洁净府。”对于“去宛陈莝”四字,沈祖緜《读素问臆断》云: “此句亦倒,当作‘去宛陈莝’。《说文》曰:‘ 莝,斩刍也。’去、莝相对为文,宛、陈亦相对为文。《针解》云: ‘菀陈则除之者,出恶血也。’菀即宛字,古通,亦菀、陈相对,是其明证。”由此可知,“陈莝”乃是倒置致误。 (2) 句间文字互倒。指字词的倒置并不相邻,而是在相邻的句子之间。 例如《 太素·人迎脉口诊》: “近者编绝,远者简垢。”杨上善注: “其简之书,远年者编有断绝,其近年者简生尘垢。”按此二句原文与杨注互异,若据文义,则以杨注为是,即本句当作“远者编绝,近者简垢”。可知句间“近”、“远”二字互倒。故萧延平云: “近、远二字,据注宜互易。” (3) 节间文句互倒。指在某一段文字中,各文句之间出现互倒的现象。例如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二: “骨癫疾者, 颔齿诸俞分肉皆满, 而骨倨强直,汗出烦闷,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脉癫疾者,暴仆, 四肢之脉皆胀而纵, 脉满,尽刺之出血……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筋癫疾者,身卷挛急,脉大, 刺项大经之大杼, 呕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”按本节经文,其“筋癫疾”条26字,《灵枢·癫狂》《太素·癫疾》《千金》卷十四第五均在“脉癫疾”条前,其排列亦合骨、筋、脉医学之常理,是知《甲乙经》此二条互倒。 2.错简: 原指秦汉以前简策、帛书次第错乱造成的文字错误。后世已将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,而把古籍中一切位置错乱而相距较远者,统称错简。一般而言,错简的文字有多有少,少可数字,多至数句或整篇整章,而错简的距离则较倒置为远,近则数节之间,远可他篇他章。至于错简的原因,秦汉之前,多由编简绳断、简策散乱,或帛书断折、书页错插所致;后世书籍错简的原因,则多由装订错页、误抄误刻、或人为臆改所致。书籍一旦形成错简,后虽经重新编定,却很难恢复原来次第,加之辗转抄刻,形成定本,则更难寻觅。另外,由于简策的错乱,必然在脱简处造成脱文或佚文,而错人处则可形成衍文。 有在同一节段内,文句位置颠倒错乱。例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: “丈夫八岁,肾气实,发长齿更。二八肾气盛,天癸至,精气溢泻,阴阳和,故能有子。三八肾气平均,筋骨劲强,故真牙生而长极。四八筋骨隆盛,肌肉壮满。五八肾气衰,发坠齿槁。六八阳气衰竭于上,面焦,发鬓颁白。七八肝气衰,筋不能动,天癸竭,精少,肾脏衰,形体皆极。八八则齿发去。”丹波元坚《素问绍识》云: “推上下文,‘天癸竭’云云四句,似宜移于‘八八’下,恐是错出。”详文义,若“七八”已“形体皆极”,则“八八”之年仅“齿发去”,甚为无理。又“四八”原文下王冰注:“丈夫天癸,八八而终。”所论甚当。据此,则知该12字乃“八八”之文错简于“七八”之文下。故《素问校释》将其乙正为: “七八肝气衰,筋不能动。八八天癸竭,精少,肾脏衰,形体皆极,则齿发去。” 也有在同一篇(章)内节段之间位置相互颠倒错乱者。如《素问·平人气象论》: “肝见庚辛死,心见壬癸死,脾见甲乙死,肺见丙丁死,肾见戊己死,是谓真脏见皆死。”按此节上接“尺脉缓涩,谓之解安卧 ”等尺脉诊法,下接“ 颈脉动喘疾咳,曰水”,等症状诊断,以及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肾之平、病、死脉,文义不属。故高士宗将上文“肝见庚辛死,云云32字,移于本篇末节“辟辟如弹石,曰肾死”之后,文义顺承,当是。此因错简导致了篇内段落错乱。 有某篇(章)一节或数节文字因错简而错出于其他篇(章)中。例如《素问.腹中论》: “帝曰:人有身体髀股骨行皆肿,环脐而痛,是为何病? 岐伯曰: 病名伏梁,此风根也。 其气溢于大肠而著于肓,肓之原在脐下,故环脐而痛也。不可动之,动之为水溺涩之病。”按此节从“帝曰”至“病名伏梁”,王冰注云: “此二十六字错简在《奇病论》中,若不有此二十六字,则下文无据也。”林亿新校正亦云: “详此并无注解,尽在下卷《奇病论》中。”说明此26字原错简在《奇病论》中,乃王冰移于此。 更有甚者,有的两篇错合一篇,有的一篇错分二篇等,乃是整篇章的错简。如《素问》一书,唐王冰序称: “或一篇重出,而别立二名;或两论并吞,而都为一目;重经合而冠针服,并方宜而为咳篇;隔虚实而为逆从,合经络而为论要;节皮部为经络,退至教以先针”等,就是这种情形。为此,王冰调整了部分篇卷次序,改正了某些原文错误。宋林亿曾用全元起注本与王冰注本对校,仅篇次调整就有20处。如全元起本《宣明五气篇》,原与《血气形志篇》误合一篇;《皮部论》与《经络论》误合一篇,而王冰则将其各分为二篇。全本两出《四时刺逆从论》,内容稍异,王本则合为一篇。全本有《经合论》《真邪论》,内容相同,王本则合为一篇,更名为《离合真邪论》等。说明《内经》曾有过一段错简严重的时 (二)倒错的原因 1.抄刻错位: 抄刻错位是引起字词、文句倒错的重要原因。古时书籍的流传主要靠抄刻,由于抄刻者粗心,将相临的字词或相近的文句抄倒,又未经认真核对勘正,致使文字发生错位。秦汉以前古籍文句、段落、篇章错位,则主要是因编断帛折,简页错插,抄刻者难以复其旧位,遂因错而抄录。书籍流传既久,后人泥于尊古,或不善校勘,乃致以讹传讹,造成书籍文字倒错。 如王冰注《素问·序》云:“重《合经》而冠《针服》。”按《素问.离合真邪论》新校正云:“按全元起本在第一卷,名《 经合 》;第二卷重出,名《真邪论》。”据此,则《合经》当作《经合》,系抄刻而致错位。 2.臆改错位: 是指后人不解古文字词音义,或不明专业用语,根据自己的理解臆测原文,以为有误而妄改之,遂致字词、文句等倒错。 如《脉经》卷一第一: “动脉,见于关上,无头尾,大如豆,厥厥然动摇。”按“大如豆”,敦煌残卷《玄感脉经》作“如大豆”。考上文动脉有“无头尾”之描述,此乃指脉体短如大豆,而非言脉搏之大小,故《玄感脉经》为是。《脉经》作“大如豆”,则是因校者不通脉学知识妄改所致。
五、异文 异文是指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版本之间、或同书前后文句之间、或相关书籍之间的文字差异。其存在形式主要有三类:第一类是由于抄刻不慎或臆改原文导致的误脱衍倒,是校勘的主要对象,前已论及。第二类是因时代变迁、字体演变、书写形式不同造成的古今字、异体字、繁简字、通假字和避讳字,属非错误性异文。第三类是由于臆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难以判定是非的文字差异。 (一)非错误性异文 1.古今字: 在古代,汉字最初的数量较少,要表达丰富的思想和语言,一个字除表示本义外,还得兼表别的意义,称为古字,也称为“初文”。后来,为了解决一字多义的矛盾,人们又在原字的基础上,附加某些相应的偏旁或文字,形成新的合体字,从而代替原字所表示的一部分含义,于是便产生了今字,也称“后起字”。古今字在中医古籍中是常见的,如藏府与脏腑、支与肢、写与泻、差与瘥、齐与剂、内与纳、丁与疔、王与旺、文与纹、莫与暮、俞与腧输、鬲与膈等。校勘古籍时,对古今字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,一是为保存古籍原貌,原文中不予改动,只是在首见处出校说明。这种情况多见于以繁体字排版时。二是在原文中以今字律齐,并在“点校说明”中指出。这种情况多见于以简化字排版时。 2.异体字: 是指读音、意义相同,只是形体不同的字。即一字多形。例如暖与煖、蛔与蛕蚘、灾与災、柏与栢、痹与痺、喑与瘖、疏与踈、惟与唯等。异体字与古今字不同,古今字两字之间只有一部分意义相同,且只有表示相同意义时,古字才能为今字所代替;而异体字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代替。 古籍中存在着大量的异体字,对阅读、印刷常带来许多麻烦。195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曾对异体字进行整理,公布了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,停止使用了1055个异体字,可以作为校勘整理古籍的参考。一般而言,对异体字的校勘也有两种处理方法。一是保留原字,多见于以繁体字排版时。一是以《异体字整理表》规范律齐,多见于以简体字排版时,并且在“点校说明”中注明。 3.繁简字: 指繁体字和简体字。凡音义相同的汉字,在未经简化以前,称为繁体字;经过简化,笔画简单的字,称为简体字。 繁简字是以前就有的,过去多称简体字为俗字或俗写字,古籍中常可见到,在校勘整理古籍时一般要加以处理。其处理方法有两种: 以繁体字排版时,多改为规范繁体字,或保留原貌;以简体字排版时,多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四批简化字加以律齐。 4.通假字: 通假字也叫通借字。是指两个字的形体和意义本不相同,由于读音相同或相近,甲字可以被乙字所借用。 例如《素问·四气调神大论》:“阴阳四时者,万物之终始也,死生之本也,逆之则灾害生,从之则苛疾不起,是谓得道。道者,圣人行之,愚者佩之。”王冰注曰:“ 圣人心合于道,故勤而行之。愚者性守于迷,故佩服而已。”按“佩”,古通“倍”。《荀子·大略》:“ 兰苣槁木,渐于蜜醴,一佩易之。”王先谦注:“ 佩,或为倍。”倍有违背、背道之义,《说文》:‘倍,反也。”《 礼记·中庸》:“ 居上不骄,居下不倍。”即此义。由此可以看出,“佩”当为“倍”的借字。 通假字是在校勘古籍时经常遇到的异文,由于借字之间在意义上毫不相干,只是音同或音近,所以在校勘古籍时必须特别小心,切不可将通假字当作误字处理。 例如《素问·痹论》:“凡痹之类,逢寒则虫,逢热则纵。”因“虫”字其本义在此难以理解,而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一下、《太素·痹论》又均作“急”,因此,后世医家多从《甲乙》《太素》改作“急”。此即失之详考所致。考“虫”乃“痋”之借字,《说文》:“痋,动病(一作痛)也。” 段玉裁注:“痋即疼字。”《神农本草经·中品》:“白薇,味苦辛,主暴中风,……寒热酸疽。”亦可证。因此本文“逢寒则虫”者,乃“逢寒则疼”之义,非必“逢寒则急”。 一般而言,通假字的读音是一致的,如有不同者,则应读借字之音。如“能冬不能夏”,“能”为“耐”之借字,则读“耐”音,而不能读“能”音。 (二)难以判定是非的异文 此类异文大多是在古籍流传过程中,因简帛剥蚀,或辗转抄刻,或经分删增合,而致文字互异。由于异文出现的年代已久,又无新的可靠的资料佐证,所以常常是难以判定是非。 1.同书版本之间的异文: 指同一种古籍的各种不同版本之间出现的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。古注中多以“一曰”、“一云”、“一本作”、“别本作”、“某某本作”等加以表述。 例如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一下: “腠理开,毫毛摇,气往来微行则为痒。”“气”下原校云: “一本作淫气。” 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 “精神不进,志意不治,故病不可愈。”新校正云:“按全元起本云: “精神进,志意定,故病可愈。” 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 “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。”《素问校释》云: “温病,元刻本、朝鲜刻本、道藏本均作病温。” 以上可以看出,此类版本间的异文,或两义均通,或难以考察,已无法判定孰是孰非。 2.同书前后之间的异文: 同一种古籍中,前后各篇章之间常有相同的文句,其间出现了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,属此类。 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 “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”新校正: “按《天元纪大论》‘悲’作‘思’。又本篇下文‘肝在志为怒,心在志为喜,脾在志为思,肺在志为忧,肾在志为恐。’《玉机真脏论》作‘悲’。诸论不同。……盖言悲者,心悲能胜怒,取五志迭相胜而为言也。举思者,以思为脾之志也。各举一,则义不足;两见之,则互相成义也。”因林亿难以判定“悲”、“思”正误,只得采用了折衷的方法。 此类异文多见于古代汇编而成的著作,如《内经》《甲乙经》《脉经》《外台》等。 3.相类古籍中相同篇章之间的异文: 在古代,同属某一类学科的古籍(如中医古籍),由于相互转引,常有相同的篇章或文句,其间出现了异文,而又难以判定是非者,属此类。 例如《甲乙经》(理论部分)、《太素》均是根据《素问》《灵枢》的内容整理而成,故各书之间原文基本相同。但四书流传至今,却出现了许多文字差异,有些甚至难以判定是非。如关于“六经气血多少”,《素问·血气形志篇》《灵枢·五音五味》《灵枢·九针论》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七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十六、《太素·任脉》《太素·知形志所宜》均有论述,各书都互有差异,至今难以定论。 异文是校勘中经常遇到的繁重工作。校勘时,可以结合理校提出倾向性意见;确难判定是非者,则采取两说并存的方法。 六、避讳字 由于避讳而改动古书,不仅给阅读带来某些困难,同时还容易把讳字当作正字,造成理解错误,或因避讳造成脱文、衍文。因此,处理避讳字,也是校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 由于避讳在我国历史上实行的时间很长,涉及的范围很广,不仅避真名,还要避嫌名,因此在古籍中存有大量的避讳字。这些避讳字既给阅读古籍带来了一定困难,同时历经辗转抄刻,又由此产生了许多脱误衍倒等文字错误。 在中医古籍中,由于避讳改人名,有误以一人为二人者,如《医部全录》在记述吴太医令吕博时云:“按《玉匮经·序》,吕博……撰《玉匮针经》及《八十一难经》。”又云: “按《撄宁集》,吕广,吴太医令,著《难经注解》。”于是提出“不知孰是,故并录俟考。”其实,吕博即吕广。隋炀帝名杨广,因避讳,将“广”改为“博”。有因避讳改物名,误以一物为二物者,如中药“山药”,唐代以前本名“薯豫”,因避讳而改,后世不知,以致某些方剂中,薯豫与山药并存。还有误以讳字为讹文者,如清圣祖名玄烨,为避讳,将“玄府”(即汗孔)改为“元府”,后人不知“元府”即“玄府”,而认为“元”为错字。 避讳造成古籍的某些错误,是校勘重要内容,这就需要我们掌握避讳的常识和规律。有关避讳方面的知识,可参阅陈垣所著《史讳举例》。 以上所论,多是需要校勘的独立性错误,但在实际上,古籍的讹误往往复杂得多,一是在一句或一节文字中,可能存在多处讹误;二是可能由于一处的讹误而又引起了其他错误。因此,这就要求从事校勘工作的人员,必须细致地考察原文,认真地寻找校勘的对象。
校勘的方式,是指根据校勘的不同目的,采取的不同校勘形式。校勘的方法,则是指为了纠正古籍中的错误,采取的具体校勘办法。二者虽有一定的联系,但实际含义并不完全相同。 一、校勘的方式 出于不同的校勘目的,古人主要有四种校勘方式。 (一)存真式 存真式也叫存古式,主要是收藏家和鉴赏家所采用的校勘方式。收藏、鉴赏家每得到某一古本或善本,便与自己所藏的版本进行一番对校,不仅记其文字的差异,而且记录该书的行款、版式、字画的不同和纸质,甚至古本上的圈点、收藏图章也要记录。叶德辉《藏书十约》所说的“死校法”,实际上应属于此种形式:“死校者,根据此本以校彼本,一行几字,钩乙如其书,一点一画,照录而不改,虽有误字,必存原本。”目的在于保存古本善本的原貌,提高自己藏书和鉴赏的价值,并使读者知道曾有过这样一个古本或善本。 (二)求真式 求真式主要是研究家所采用的校勘方式,其目的是对作者原书错误加以勘正。即段玉裁所说“断其立说之是非”。 古人写书,受因历史条件、知识范围的限制,或因作者记忆不清、疏忽大意,错引他书,从而导致原书中出现各种错误。一般而言,校勘是为了恢复原书的面貌,对于作者原书错误不应过于追究。但研究家为了澄清事实,发扬学术,昭示来者,便对原书中的错误加以校勘,以求事实之真,故称之为“求真式”。 (三)校异式 校异式是古代校勘家采用的校勘方式之一。它不直接改动原书中的文字错误,而是把一书各种版本及引用他书的各种异文,在校勘记中罗列出来,让读者自己去抉择正误。亦可在校勘记中发表某些倾向性意见,以供读者参考。 (四)订讹式 订讹式是古今的校勘家采用最多的一种校勘方式。它先用不同的版本以及其他有关资料,校出一书底本中的异文,然后以理推测异文正误,并把底本中的错误改正过来,同时在校勘记中注明校改的依据。即使是难以判定是非者,也要尽可能发表倾向性意见。叶德辉《藏书十约》所谓“活校法”,实属此种校勘方式:“活校者,以群书所引改其误字,补其阙文。又或错举他刻,择善而从,别为丛书,板归一式。” 以上四种校勘方式,是学者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在实践中运用的校勘形式。随着时代的进步,古本可直接影印出版,存古式的校勘已无必要。而对于其他三种校勘方式,则多结合运用,以提高校勘效果。 二、校勘的方法 校勘的方法,是指依据各种校勘资料,对古籍中的误脱衍倒等文字错误所采取的勘正方法。在清代以前,学者对古籍曾做了大量的实际校勘工作,也曾运用了各种校勘方法,但缺乏理论总结。近人陈垣先生通过详校《元典章》,著成了《校勘学释例》,在“校法四例”中提出了对校法、本校法、他校法和理校法四种校勘方法,被公认为是对校勘方法科学概括的总结,至今仍被广泛采用。 (一)对校法 对校法即用同一部书的各种不同版本相互校勘的方法。《校法四例》云: “一为对校法,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,遇不同之处,则注于其旁。刘向《别录》所谓‘一人持本,一人读书,若怨家相对者’,即此法也。此法最简便,最稳当,纯属机械法。其主旨在校异同,不校是非,故其短处在不负责任,虽祖本或别本有讹,亦照式录之;而其长处则在不参己见,得此校本,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。故凡校一书,必须先用对校法,然后再用其他校法。” 对校法的特点,正如陈垣所说,“主旨在校异同,不校是非”,“虽祖本或别本有讹,亦照式录之”。故其优点在于“最简便,最稳当”,“不参己见”,免去妄改之弊。缺点则是“不负责任”,“不校是非”。所以,现在一般把对校法作为校勘的第一步,即收集校勘资料的过程,然后再结合其他校法辨明是非和决定取舍。 (二)本校法 本校法就是将本书的前后文字互证,比较其异同,从而判断其书中的错误。《校法四例》云: “本校法者,以本书前后文字互证,而抉摘其异同,则知其中之谬误。吴缜之《新唐书纠缪》,汪辉祖之《元史本证》,即用此法。此法在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,最宜用之。予于《元典章》,曾以纲目校目录,以目录校书,以书校表,以正集校新集,得其节目讹误者若干条。至于字句之间,则循览上下文义, 近而数页, 远而数卷,属词比事,抵牾自见,不必尽据异本也。” 1.本校的前提: 本校法也是获取内证的重要手段,特别是在无版本对校的情况下,更显得十分必要。但本校也有两个前提条件: (1)书籍须是出自一人之手,才可选用本校法。若是多人合著,由于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遣词造句特点和行文的习惯,对问题的认识也不尽相同,甚至有很大的差异,如果用本校法前后互证,强求一律,就会导致以不误为误的现象,失去“复原存真”的校勘宗旨。特别是先秦古籍,流传至今,有些经多人改撰,已非一人之作。例如《周易》有卦辞、爻辞、易传,《礼记》《论语》为孔子门人汇集,《内经》亦非出自一人之手,故用本校法时尤宜慎重。 (2) 资料来源必须相同,才可选用本校法。因为资料来源不同,往往对历史真相、风俗人情、名物制度的记述各有差异,若用本校法前后比勘,互相校改,无异于削足适履。例如先秦古籍中,《尚书》有虞书、夏书、周书,《左传》采自晋、楚、鲁、周、郑、宋、卫等国简策旧文,《内经》则引用了《上经》《下经》《五色》《脉变》《揆度》《奇恒》《阴阳》《从容》等古籍,虽经过汉代刘向、李柱国等人整理,因多引用旧文,不事改作,前后文字多有明显的差异,故不宜过用本校法。汉以后著作,亦有不少类似情况,也不宜用本校法。 2.本校法的特点: 本法的优点是:在无对校本和他校本可据的情况下,仍能校正书中文字错误。其缺点是: 该法有一定的局限性,对于校出的误脱衍倒等异文,除可确认为抄刻致误者外,一般不宜径改原文,只能写入校勘记中。 (三)他校法 他校法是指用不同著作的相同内容进行相互校勘的方法。如《校法四例》云: “他校法者,以他书校本书。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,可以前人之书校之;有为后人所引用者,可以后人之书校之;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,可以同时之书校之。此等校法,范围较广,用力较劳,而有时非此不能证明其讹误。” 1.他校的前提: 利用他书校勘本书,必须注意以下前提条件。 (1) 必须弄清本书与“他书”的关系。据陈垣所论,“他书”也就是本书所引前人之书、引用本书的后人之书、与本书有相同或相近内容的同时代之书。此外,与本书作者相同或由同一著作分化出的“他书”,也应列入。例如中医古籍的内容多有渊源关系。基本理论中,《内经》《难经》《伤寒杂病论》《脉经》《甲乙经》《太素》《病源》,以及金元医家的著作和明清温病学的论著,多是一脉相承;药物著作中,《神农本草经》《本草经集注》《新修本草》《开宝本草》《证类本草》《嘉祐本草》《政和本草》,以至《本草纲目》等,其对药物的论述则是递相补充;方书中,《伤寒杂病论》《肘后方》《千金方》《外台秘要》《太平圣惠方》《圣济总录》,以至《普济方》等,亦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;临床各科、养生保健等著作,大抵也如此;而类书更是直接引用他书之作。关于同时代的著作,由于同引一书、同记一事的现象极为广泛,故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著作也很多,如晋代《脉经》与《甲乙经》,唐代《千金》与《外台》,宋代的《圣惠方》与《和剂局方》《圣济总录》,清代的《温热论》与《温病条辨》《温热经纬》等。关于作者相同的著作,例如孙思邈《千金要方》与《千金翼方》,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与《伤寒明理论》,张元素《医学启源》与《洁古家珍》,李东垣《内外伤辨惑论》与《脾胃论》,朱丹溪《格致余论》与《丹溪心法》,张景岳的《类经》与《景岳全书》等;一书分化的著作,如《内经》分化为《素问》和《灵枢》,《伤寒杂病论》分化为《伤寒论》和《金匮要略》等。 (2) 对“他书”必须有所选择。在弄清本书与他书源流关系的基础上,便可根据目录和文献检索知识收集他书资料,并对收集的他书资料进行初步分析,看其引文内容多少和可靠程度。一般地说,如可供校勘的他书资料较少,则全部用作他校本;如果他书资料很多,就应选择相同内容较多、引文比较严谨者作为主要他校本。另,他书也必须选择善本,因为善本错误较少,出校的资料比较可靠,校勘的价值也较大。 2.他校法的特点 (1) 范围最广,用力最劳。他校法是以他书校勘本书,由于一书在撰写中常常引用大量的他书,又常常被多种后世著作所引用,所以他校法具有“范围最广,用力最劳”的特点。 (2) 非此法不能证明文字的讹误。因为古书在流传过程中往往以讹传讹,各版本之间难以发现问题,反不如所引之书更符合古籍原貌,所以有时用他校法获益更多,非此法不能证明其文字的讹误。如以医统正脉全书本《针灸甲乙经》为底本进行校勘时,因此本又是《四库》本、黄海本、道藏本、《医药汇海》本等众多版本的祖本,文字几乎无出入。他校本中,如《素问》《灵枢》《太素》《千金》《外台》《圣济总录》《医学纲目》等,则相对保存了《甲乙经》文字的原貌,故校勘者多以他校本判断文字的正误。又如《胎产心法·子肿子气子满论》有“全生白术散”一方,现存所有版本在方药组成中均无“白术”,与方名不合,而本书所引《全生指迷方》一书“白术散”中,则首味即是白术,从而为校补此药提供了可靠的资料。这也正是他校法的优点。 (3)不宜轻改原文。古人引书,不似今人严格,为了自身的编写目的或行文的方便,常改动原文,或凭记忆引书,或摘取有关内容,中间不示省略。故以他书校勘本书,必小心谨慎,只有通过对校、本校找出内证的情况下,才可改动原文,否则,只宜对专门名词术语,及时间、地点、人物等易于辨析的字句择善而从,而对其余的异文只宜写入校勘记中,不宜作为校改的主要依据。对于个别行文之出入,虚字之有无,以及省略之引文等,不但不可据改,亦不必写人校记中。 (四)理校法 理校法就是据理推测正误的校勘方法。《校法四例》云: “段玉裁曰:校书之难,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,定其是非之难。所谓理校法也。遇无古本可据,或数本互异,而无所适从之时,则必用此法。此法须通识为之,否则卤莽灭裂,以不误为误,而纠纷愈甚矣。故最高妙者此法,最危险者亦此法。” 1.理校的前提: 《荀子订补序》说:“大抵书有疑义,所以决之,不出四端:一曰训诂之相通,二曰他书之所引,三曰文势之相接,四曰义理之所安。”这四者除“他书之所引”属他校法外,其余三者均属理校法的范围。其中训诂属于对文字的考证,文势属于对文句的分析,义理属于对思想内容的判断。训释文字,需从形、音、义三方面考证,分析文势需从修辞、语法人手,二者均属于古汉语知识,可称为文理;而判断思想内容,则需要专业知识,或文或史、或哲或医、或天文或地理等,可视所校书内容而定。例如校勘中医古籍,就必须懂得中医专业知识,又称医理。由此可见,运用理校法,必须做到: 一是精通古汉语知识,如文字学、音韵学、训诂学等。二要精通专业知识。比如历史、文学、哲学、医学、天文、地理等。校勘中医古籍,就必须懂得中医专业知识。因为中医有自己专门的学术理论、学术内容、名词术语和临床治疗特点。如果没有专业知识,强以不知为知,就不可能发现问题并正确地解决问题。 2.理校法的特点 (1) 最为高妙。因为在一般情况下,对校、本校和他校只能校出异文,而对异文的是非正误,必须通过理校加以判定。特别是在没有资料可供比勘的情况下,要想正确地推断古书文字的正误,就更加困难,故段玉裁说: “校书之难,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,定其是非之难。”要想正确地运用理校,就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,并运用这些知识从不同角度分析判断古书的文字。如果运用得恰当,则可以解决千古悬案,平息后世纷争,为读者提供可靠的资料。 (2) 带有一定的冒险性。对校、本校和他校,不论内证或外证,总有可供比勘的文字,所以比较稳妥,而理校法主要据理推测正误,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,往往会得出错误的推断和结论,不仅不能纠正古书中的讹误,反会以不误为误,妄自勘改,使纠纷愈甚。 为了避免在理校法中出现“以不误为误”的弊端,校勘者必须做到态度严肃认真,要摆事实,讲道理,不能“卤莽灭裂”,不能凭空臆测。同时,校勘中医古籍,不仅要精通古汉语知识,还要精通中医专业知识,以便从文理、医理两方面对中医古籍加以考察,从而避免片面性。 校勘的方法虽然有对校、本校、他校、理校四种方法,但是在实际校勘工作中,并不是孤立的使用,而是几种方法综合运用,特别是遇到较为复杂的问题时更是如此。同时,校勘的历史也已证明,凡比较成功的校勘,也都是采用综合校勘取得的,即所谓“曲径旁通,多方求正,终得其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