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举猪肉与多种食物相克原理及后果,适合日常饮食安全参考。
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,用川莲5分钟煎水服用。
从食物药性讲,配伍不宜,又羊肝有膻气,与猪肉共烹炒则易生怪味。 《饮食正要》说:“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。”
猪肉酸冷寒腻,田螺大寒,二物同属凉性,且滋腻易伤肠胃,故不宜同食。
同食易产生便秘。
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,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,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: (1)豆中植酸含量很高,60%-80%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。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,降低其利用效率。 (2)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,它与蛋白质起作用,影响蛋白质可溶性,降低其利用率。多酚不仅影响豆类本身的蛋白质利用,在与肉类配合时也影响肉类蛋白的消化吸收。 (3)豆类纤维素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、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、铁、锌等成螯合物而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,故猪肉与黄豆不宜相配。 (4)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-寡糖化合物如棉子糖、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,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苷酶,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。它们在大肠腔内由于细菌的作用,分解后产生大量气体(C02、H2、CH4等),加上消化不良等因素形成腹胀气壅气滞。所以,猪肉、猪蹄爪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。
同时进食,就会降低人体对锌的吸收能力。
同食严重会死亡,可以吃人乳治疗。
同食会引起中毒,可以用韭菜汁治疗。
猪肝炒食或做汤不宜配番茄、辣椒、毛豆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。维生素在受热受光时易被破坏,在酸性溶液中较为稳定(pH<4),在中性及碱性溶液中极不稳定。特别在有微量金属离子(如铜离子、铁离子等)存在时更易被氧化分解,即使是微量的铜离子也能使维生素C氧化速度加快。1000倍。猪肝中含铜、铁元素丰富,每l00克猪肝中含铜2.5克,铁25毫克,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来的功能。
新鲜的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炒中,各自所含的尚未失去活性的酶与其他生物营养素、微量元素,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(酶需加热到一定温度才失活),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的物质。某些物质进入人体后,干扰了微量元素(如铁、铜)的代谢,影响了某些酶的形成与激活,或破坏了一些必需的维生素,以致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,产生色素沉着而生墨干。这种相克关系古时李时珍也曾在《本草纲目》中有记载:“猪肝合鹌鹑食生面墨。”墨干即枯焦黔黑之意。
炒猪肝不宜配菜花。菜花中含有大量纤维素,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、铜、锌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。
同食会影响消化。
同食会消化不良。
猪肝中的铜会加速豆芽中的维生素C氧化,失去其营养价值。
会引起中毒,可以用绿豆治疗。
会引起身体不适。
牛肉甘温,安中益气,补脾胃壮腰脚;栗子甘咸而温,益气厚肠胃,补肾气。从食物药性看二者并无矛盾;从营养成分看,栗子除蛋白质、糖、淀粉、脂肪外,富含维生素C,每1O0克中高达40毫克。此外,富含胡萝卜素、B族维生素和脂肪酶。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,削弱栗子营养价值。而且,二者不易消化,同炖共炒都不相宜。在我国古籍《饮膳正要》中也有“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”的记载。同时,有人还发现牛肉与栗子同吃会引起呕吐。
同食会引起腹胀。
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。
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,具有很强的还原性,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。特别是在有微量重金属离子如铜离子、铁离子等存茬时,极易被氧化分解。而牛肝中含铜、铁离子丰富,所以极易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有的功能,所以牛肝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品相搭配。
《饮膳正要》中说:“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”。由于鲇鱼肉中有复杂的生物化学成分,多食引起人体的不适之感;而牛肝中含有多种维生素、酶类和金属微量元素。牛肝与鲇鱼二者共食,可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,有害于人体。
同食会使身体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,可以用黑豆、甘草治疗。
豆酱系豆类熟后发酵加盐水制成,含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、氨基酸和钙、磷、铁等元素,性味咸寒,能解除热毒。而羊肉大热动火,二者功能相反,所以不宜同食。俗话说:“猪不吃姜,羊不吃酱”(“吃”即配食之意),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据《本草纲目》记载,荞麦气味甘平,性寒,能降压止血,清热敛汗,而羊肉大热,功能与此相反,故不宜同食。
同食影响营养成分的吸收。
同食会引起中毒,可以用地浆水治疗。
醋中含蛋白质、糖、维生素、醋酸及多种有机酸(如乳酸、琥珀酸、柠檬酸、葡萄酸、苹果酸等)。醋中的曲霉分泌蛋白酶,将原料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各种氨基酸。其性酸温,可消肿活血,杀菌解毒;食物药性又与酒相近。所以,醋可去鱼腥,宜与寒性食物如蟹等配合,而羊肉大热,所以不宜配醋。
同食影响营养成分的吸收。
同食会引起中毒,可以用鸡屎白解毒。
同食会引起中毒。
同食会引起中毒,可以用地浆水治疗。
伤肾脏。
同食伤元气。
鸡肉甘温,鲤鱼甘平。鸡肉补中助阳,鲤鱼下气利水,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。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、微量元素、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;鸡肉成分亦极复杂。古籍中常可见到鸡鱼不可同食的说法,主要不可同煮、同煎炒。现今生活中的饮食习惯亦罕见鸡鱼同烹的现象。
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,可以用绿豆水煎服。
芥末,乃热性之物,鸡乃温补之品,两者共食,恐助火热,无益于健康。
大蒜,其性辛温有毒,主下气消谷,除风、杀毒。古人说:“大蒜属火,性热喜散。”而鸡肉甘酸温补,二者功用相佐,且蒜气熏臭,从调味角度讲,也与鸡不合。古典《金匮要略》中就有“鸡不可合葫蒜食之,滞气”的记载。
同食会中毒。
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。
会引起痢疾,可以用鸡屎白解毒。
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,用甘草水煎服。
人们经常食用的鸡蛋和豆浆,都是富含蛋白质的营养食品。从科学饮食角度而言,两者同时食用,会降低其营养价值。因为生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,它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,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。鸡蛋的蛋清里含有黏性蛋白,它可以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,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,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率。所以,豆浆与鸡蛋或蛋类食物,要间隔一段时间再食用,不宜同食。
同食会影响营养素的吸收。
同食会腹痛。
同食会中毒,可以吃桐油15克。
癌症患者不宜同食。
橘子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,果肉和果汁中含葡萄糖、果糖、蔗糖、苹果酸、枸橼酸、柠檬酸、胡萝卜素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、维生素C、烟酸,其性味甘酸而温,多食生热。兔肉酸冷,食兔肉后,不宜马上食橘子。同时,多吃也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,导致腹泻。
中医认为,芥末性温,能温中利窍,通肺豁痰,利膈开胃。含芥子油及芥子甙、芥子酶、芥子碱、芥子酸等。其味辛辣能刺激皮肤、黏膜,扩张毛细血管,大量食用可使血容量和心率下降。兔肉酸冷性寒,与芥末性味相反不宜同食,芥子粉碎后用作调味品,烹制兔肉时不可使用。
兔肉性味甘寒酸冷,鸡蛋甘平微寒。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 质,若同炒共食,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,所以不 宜同食。
兔肉酸寒,性冷。干姜、生姜辛辣性热。二者味性相反,寒热同食,易致腹泻。所以,烹调兔肉时不宜加姜。
同食容易引起腹泻和呕吐。
同食会脱发。
鲤鱼气味甘平,利水下气。除含蛋白质、脂肪、钙、磷、铁外,还有十几种游离氨基酸及组织蛋白酶,与狗肉同食,二者生化反应极为复杂。不仅二者营养功能不同,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。不宜共食,更不宜同烹。
狗肉中富含蛋白质,而茶叶中鞣酸较多,如食狗肉后立即饮茶,会使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。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,能减弱肠蠕动,产生便秘,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积滞肠内被动吸收,不利于健康,所以,吃狗肉后忌喝茶。
大蒜辛温有小毒,温中、下气、杀菌、消谷。新鲜大蒜中,有大蒜氨酸,是一种含硫氨基酸,经大蒜酶分解大蒜辣素,有杀菌作用,并能刺激肠胃黏膜,引起胃液增加,蠕动增强。 狗肉性热,大蒜辛温有刺激性,狗肉温补,大蒜熏烈,同食助火,容易损人,尤其是对于火热阳盛素质的人更应当忌食。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有“狗肉同蒜食,损人”的记载,香港的《中国民历》附《食物相克中毒图解》中,也明确指出狗肉与大蒜相克。
同食会腹痛。
同食会上火。
会引起痢疾,可以用鸡屎白治疗。
同食会胀破肚皮,吃空心菜三两颗可以治愈。
酸咸性温,阴虚火盛者忌食。
同食会引起胃痛。
同食易得霍乱。
同食会引起心痛,严重会致命。
同食会中毒。
乳酪是用原料乳经乳酸发酵或加酶使它凝固并除去乳清制成的 食品。其营养价值高,且易消化。乳酪种类很多,其成分因种类不同而异。一般来说,其主要成分是蛋白质、脂肪、乳糖、丰富的维 生素和少量的无机盐。乳酪味甘酸性寒,羊肉大热,而且乳酪中含 酶,遇到羊肉可能有不良反应,所以不宜同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