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曰∶水火,人身之阴阳也。阳常有余,故火证恒多,所谓一水不胜五火是也。人能摄理其火,致其冲和,则调元之手矣。或者寒凉太过,斯又弊焉。自有五行以来,不可以无火,故知灭烬之为非。今考古方二十余首以治火,岂曰灭火云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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