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病新瘥,及大病之后,脾胃尚虚,谷气未复,若食猪肉、肠、血、肥鱼及油腻物,必大下利,医所不能治也,必至于死。若食饼饵、KT 黍、饴 、HT 、枣、栗诸果脯物,及牢强难消之物,胃气虚弱,不能消化,必更结热。适以药下之,则胃气虚冷,大利难禁。不下之必死,下之亦危,皆难救也。大病之后,多坐此死,不可不慎护也。夫病之新瘥后,但得食糜粥,宁少食乃饥,慎勿饱,不得他有所食,虽思之勿与,引日转久,可渐食羊肉糜若羹,慎不可食猪狗等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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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二、伤寒劳复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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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四、伤寒病后令不复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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