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养生

丹溪学派

丹溪学派以养阴为宗,强调保存阴气,适合研习朱震亨学术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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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说

    丹溪学派以养阴为宗旨,强调保存阴气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意义,元·朱震亨为学派之倡导者。     其学术理论远绍《内经》,近亦受到河间火热理论的影响,然它侧重在阐述阴虚火旺之证,论治多以补阴为主。     朱震亨之学,传于赵道震、赵以德、戴原礼、王履诸人, 明代其学颇盛行,如虞抟、王 纶、汪机、徐彦纯等无不景从震亨,使丹溪学派的影响日益扩大,甚至远传海外,为日本医家所推崇。     丹溪学术虽以养阴为特色,但在临床上擅长于治疗气、血、痰、郁等杂病,故后人有“杂病用丹溪”之说。治杂病又兼采前人学术之精华,提出了“攻击宜详审、正气须保护"的观点,使治病方法,更趋周匝、完备。

朱震享

    朱震亨, 字彦惰,生活于公元1281-1358年。元代婺州义乌(今属浙江)人。家居于丹溪,故后人尊称为丹溪翁。         丹溪自幼好学,三十岁时攻读《素问》,后师事许谦研究理学,复受业于名医罗知悌。罗为刘完素再传弟子,旁通张从正、李杲之学,因而,丹溪治医能发挥经旨、参合哲理、融会诸家,并能结合临床实践而创立新说。他不仅以医学著名,而其高尚的医德也为世人所尊崇。     丹溪著作有《格致余论》、《局方发挥》,并传有 《金匮钩元》、 《伤寒辨疑》、《本草衍义补遗》、《外科精要发挥》等。有流传的《丹溪心法》、《丹溪心法附余》等书,系后人将朱氏临床经验整理而成,其中有些著作已佚。     丹溪学说渊源于《内经》,并继承了刘、张、李诸家学术思想。他对上述各家著作叹为“医之为书至是始备,医之为道至是始明”,并进一步发展了“湿热相火为病甚多”的观点。其《相火论》、《阳有余阴不足论》反映了他的主要学术思想。并在医理之中贯穿了“太极动而生阳,静而生阴”、“吉凶悔吝皆生乎动”以及“动而中节”等理论,这与他受到理学思想的影响有关。         丹溪所处的时代,《局方》依然盛行,医者滥用辛热燥烈药物而造成伤阴劫液之弊者仍很普遍。丹溪目睹其状,潜心研究,深有所得,而著《局方发挥》一书。其中列举诸证,剖析误用辛热之害,并指出对于阴虚血少之人所伤尤甚。所以,他在养生或治疗方面都体现了补阴的思想,在纠正时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所以《四库全书提要》谓:《局方》盛行于金元,至震亨《局方发挥》出,而医学始一变也。现将其学术思想分述如下:     1.相火论     朱氏认为事物的生存离不开动与静两个方面。其中动是基本的、主要的。自然界产生万物及人体维持生命均以动为常。至于“动”的产生,是由于相火的作用,所谓“天主生物,故恒于动;人有此生,亦恒于动。其所以恒于动,皆相火之为也。”丹溪十分强调相火对维持生命的重要意义,如说:“天非此火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不能有生”,说明他对相火的作用的重视。     但是,一切事物总是相对而言,在相火的机理上也不例外,它也有动与静两个方面。丹溪认为:相火“动”是基本的,而“静”也是必要的。如果动而无静,是为妄动,妄动则反而为害,故说“吉凶悔吝皆生乎动。”以相火而言,其动也有正常与异常两种情况:相火动得其正,有助于生生不息;相火动失其常,则为元气之贼,因此,朱氏所言相火,有正常和异常两种不同的含义。         (1)相火之常  丹溪曾说:“火内阴而外阳”,又认为人身相火“寄于肝肾二部。肝属木而肾属于水也。”可见相火以肝肾精血为其物质基础。除肝肾之外,相火还与心包络、三焦、胆及膀胱等藏府有关。因为“胆者肝之府;膀胱者肾之府;心包络者肾之配也;三焦以焦言,而下焦司肝肾之分。皆阴而下者也。”丹溪还指出相火之动正常与否与五脏功能活动情况密切相关,“五火”之动中节是相火正常的重要保证,他说:“彼五火之动皆中节, 相火惟有裨补造化,以为生生不息之运用耳。”故凡人体脏腑、经络、气血等正常功能活动以及生命的延续,无不体现了相火的重要作用。     (2)相火之变:  相火之动既然与人体的生命活动有关,故相火之动失常就必然会导致病变。丹溪说:“ 人之疾病亦生于动, 其动之极也,病而死矣。”引起相火妄动的原因主要有情志过极、色欲无度、饮食厚味等多方面原因。丹溪认为六欲七情之伤常先激起“脏腑之火”(“五性厥阳之火”),如“醉饱则火起于胃;房劳则火起于肾;大怒则火起于肝……” 然后煽动相火。 即所谓“五脏各有火,五志激之,其火随起”、“相火易起,五性厥阳之火相煽,则妄动矣。”具见相火妄动与心火之动两者关系至为密切,故《格致余论》载述:“二脏 (肝、肾)皆有相火而其系上属于心。 心,君火也,为物所感则易动,心动则相火亦动。”如果相火妄动,必然消耗阴精,所谓“动则精自走,相火翕然而起,虽不交会,亦皆暗流而疏泄矣。”由于相火妄动, 变化莫测, 无时不有,以致“煎熬真阴,阴虚则病,阴绝则死”,其病变化较多,危害甚大。丹溪在继承了东垣的相火为“元气之贼”的观点而有新的创见。此外,丹溪所言的部分相火,有的属六淫之火,须加以鉴别。     2.阳有余阴不足论     “阳有余阴不足”是丹溪对人体阴阳的基本观点。他认为即使在正常生理状态下,人体就存在着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、“气常有余,血常不足”的情况。这是他运用“天人相应”的理论。通过分析天、地、日、月、阴阳的状况观察及人身生命发生发展的过程而得出的结论。     以天地,日月而论,天与日为阳,地与月,为阴。由天大于地,“人受天地之气以生,天之阳气为气,地之阴气为血,故气常有余,血常不足。”由于日明于月,“ 人身之阴气, 其消长视月之盈缺”,故见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。     在人的生、长、壮、老生命过程中,丹溪又认识到“人之生也,男子十六岁而精通,女子十四岁而经行。是有形之后犹有待于哺乳水谷以养,阴气始成,而可与阳气为配,以能成人……可见阴气之难于成。”同时,《内经》论:“年四十阴气,自半而起居衰矣。”又“男子六十四岁而精绝,女子四十九岁而经断。夫以阴气之成,止供得三十年之视听言动而先亏矣。”故丹溪分析人体阴阳盈虚的情况, 认为阴气难成而易亏, 从而得出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的结论。     人体在一般生理状况下已有阳有余阴不足的情况存在, 再加上“人之情欲无涯”, 引起相火妄动,阴精耗损,势必加剧这种状态而转为病变。所以,丹溪之阐述“阳有余阴不足”的观点,既说明了人体的基本生理状况,又有其病理意义。     丹溪还认识到“阳有余阴不足”不仅是疾病的常见病理,而且是早衰的重要原因。因此,他把滋阴降火作为重要的治疗方法,并把养阴抑阳作为贯穿于人生从小壮到衰老的全过程主要摄生原则。例如,他认为幼年时不宜过于饱暖,以护阴气;青年当晚婚以待阴气成长; 婚后当节制房事, 摄护阴精。同时丹溪还十分强调正确处理动和静的关系,作为养阴抑阳的重要手段。因为人心易受温馨声色等物欲所诱,心动则引起相火妄动,所以主张在动的基础上“主之以静”,即所谓“动而中节。”这主要是要求怡养寡欲以聚存阴精,不使相火妄动。此外,并提倡茹淡节食,反对饕餮厚味,指出“因纵口味,五味之过,疾病 蜂 起。认为“谷菽菜果自然冲和之味,有食人补阴之功”,主张通过脾胃以养阴气。     丹溪亦极为重视老年养生问题。他既反对服食乌附金石丹剂,也反对饮食厚味滋补,而主张食养茹淡。在《养老论》中叙述说:“人生至六十、七十以后,精血俱耗,平居无事,已有热症。何者? 头昏目眵、肌痒溺数、鼻涕牙落、涎多寐少、足弱耳聩、 健忘眩运、 肠燥面垢、发脱目花、久坐兀睡、未风先寒、食则易饥、笑则有泪。但有老境,无不有此。”详尽地分析了由于阴气不足、精血俱耗而致衰老的原因。由此可见,重视精血的保护对却疾延年具有重要的意义。这对我们今天研究生命科学和老年医学都是很有启示的。     3.论述阴阳升降     升降是生理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。人体阴阳、水火、气血的升降运动贯穿于生命的始终。         阴阳的升降既有阳升阴降的一面,又有阴升阳降的一面。李东垣曾论阳升阴降,而特重于阳气的升发。朱丹溪接受了李氏的观点,在论治阳气不升时也主用升阳益气。然而,朱氏又以“阴阳比和”为出发点,阐明了阴升阳降的问题。因为要达到阴阳比和,则必须以阴升阳降为基本条件。这对东垣学说是一个很大的补充。     丹溪认为,在生理情况下,人身之气“阳往则阴来,阴往则阳来,一升一降,无有穷已。”以五脏而言,“心肺之阳降,肝肾之阴升”,而脾居其中;以水火而言,“心为火居上,肾为水居下,水能升而火能降,一升一降,无有穷已”;以气血而言,“气为阳宜降, 血为阴宜升, 一升一降无有偏胜是谓平人。”说明阴阳、水火、气血的正常升降,是阴平阳秘、水火既济以及气血冲和的重要保证。         阴升与阳降是彼此相关的,而在五脏之中,脾土“具坤静之德,而有乾健之运”,促成了心肺之阳及肝肾之阴的升降。     凡六淫外侵、七情内伤、饮食失节、房劳致虚等因素都可以导致升降失常而产生各种病证。     如:心火宜降。心火上动则相火亦升,使阴精下流不能上承,而出现阴虚火旺之证。     肺气宜降。肺受火邪,其气炎上,有升无降,而致气滞、气逆、气上,甚而出现呕吐、噎膈、痰饮、翻胃、吞酸等证。     此外,阳亢于上,阴虚于下,火载血上,错经妄行,而为吐血、 衄血等证; 阴亏于下,阳失依附,虚阳上升, 则为虚脱暴绝之证; 至于脾土受伤,不能运化,升降失常,清浊相混,郁热留湿,遂成胀满之患……凡此等,无不与阴阳升降失常有关。     因此,丹溪在治疗上极其重视脾土之阴而助其转输。对于阴虚阳盛则重视“补阳抑阴”,特别强调了养阴补血的作用, 指出“补养阴血, 阻自相附,阴阳比和,何升之有? ”朱氏治疗阴虚阳盛的特点,不同于习俗所用的“育阴潜阳”的方法,而是采用升补阴血以达阴升而使阳降的治法,用阴升阳降达到“阴阳比和”,这是丹溪对阴阳升降问题的一种独到的见解。     如上所述,阴升阳降的观点,不仅与《相火论》、《阳有余阴不足论》密切相关,而且也是丹溪认识人体生理、病理及疾病诊断、治疗的依据,是丹溪学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    4.火与痰、郁的论治心法     丹溪不仅在医学理论上有所创见,而且在临床施治方面又有极为丰富的经验。私淑丹溪的明代医家王纶曾谓丹溪先生治病不出气血痰郁,并认为他对多种杂病的论治心法足为后人所师,所以有“杂病用丹溪”之说。 对于气血虚亏证, 他擅用四君子、四物汤调补,对后世医家影响很大,迄今临床沿用之,有关火、痰、郁证的论治,尤具特色,分述如次。     (1)火证论治  丹溪所论的火证,主要是内火,所谓“诸火病自内作”,实多指相火为病。朱氏还提出“气有余便是火”的著名论点,精辟地说明了气机阻逆产生邪火的病机。     火证的临床表现甚多,皆出之于脏腑,如其自述:“诸热瞀瘛、 暴痦冒昧、 躁扰狂越、骂詈惊骇、 胕肿疼酸、气逆冲上、禁栗如丧神守、嚏呕、疮疡、喉痹、 耳鸣及聋、 呕涌溢食不下、目昧不明、暴注、日闰瘼、暴疡、暴死、五志七情过极,皆属火也。”     对火症的治疗,丹溪大体分为实火、虚火和火郁。“实火可泻”, 用黄连解毒汤之类, 苦寒直折,夺其炎威, 为正治之法, 但对于火盛或体虚者, 则认为不可骤用凉药, 而宜参用“从治”之法,如兼用生姜等温散;“郁者可发”,凡火邪内郁不能泄越之证,多选用东垣泻阴火升阳汤或升阳散火汤;“虚火可补”,凡“中气不足者,味用甘寒”,显然也取法于东垣。但丹溪的贡献是解决了阴虚火旺的机理问题,他认为“阴虚火动难治”,但在治法上创用滋阴泻火法。他阐明了内伤杂病中阴虚火旺的原理,从河间火的理论中把虚火与实火分别开来。丹溪认为,阴虚与火旺是密切相关的,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,阴虚必然导致火旺,而火旺又必致阴液更伤, 故其用药特点, 补阴必兼泻火,而泻火也即所以补阴,滋阴与泻火,只是根据证候表现不同而用药有所侧重。他以滋阴为治本,也有利于降火,所谓“补阴即火自降。”同时,泻火的目的也为滋阴,故说“有泻火为补阴之功。”在处方用药上,补阴还有补阴精与补阴血之分。凡阴精虚而相火旺者用大补阴丸;阴血虚而相火旺者用四物汤加知、柏。朱氏的滋阴降火法补充了河间纯用清热泻火的片面性,同时又从东垣的气虚发热中增添了阴虚发热的内容,对后世医学影响甚大。     (2)郁证论治  郁有滞而不通之义。情志内伤、六淫外感、饮食失节等因素,都可使人体气血怫郁而产生郁证。     丹溪说:“气血冲和,百病不生。一有怫郁,诸病生焉。故人身诸病多生于郁。”朱氏论郁证有“六郁”之称,即经、气郁、湿郁、热郁、痰郁、血郁、食郁。六者可单独为病,也往往相因致病。但总以气机为主要关键,多由气郁而影响及其他,从而产生许多病证。其所制越鞠丸虽日统治诸郁,而以治疗气郁与火郁为治疗重点。其法为后世所宗至今为临床所沿用。     (3)痰证论治  痰是一种病理产物,由津液不行,自积成痰。 凡情志忧郁、 饮食厚味、外感无汗、滥用补剂,都可使气血失常,“清化为郁、火炎。     丹溪他认为“ 痰之为物, 随气升降,无处不到”,所以可导致多种病证。如“咳嗽、呕利、眩运嘈杂、怔忡惊悸、寒热痛肿、痞膈壅塞、或胸胁间辘辘有声、 或背心一片常为冰冷、 四肢麻木不仁”、“痰在膈间,使人颠狂或健忘。”可见,痰之为病,变化多端,证状不一,故说:“百病多有兼痰者。”     至于痰证的治疗当分标本。丹溪指出:“治痰法,实脾土,燥脾湿是治其本。”在治本的基础上治标,但又认为“善治痰者,不治痰而治气”,气顺则痰饮化而津液行。丹溪以二陈汤为治痰的基本方,在具体用药上,则又针对痰的不同性质,病证的不同部位,并结合体质情况进行选择。如湿痰用苍术、白术;热痰用青黛、黄连、黄芩;食积痰用神曲、麦芽、 山查; 风痰用南星、(白附 子、天麻、姜蚕);老痰用海石、半夏、瓜蒌、香附、五倍子等药。又认为“痰在胁下,非白芥子不能达;痰在皮里膜外,非姜汁、竹沥不可导达;痰在四肢,非竹沥不开;痰结核在咽喉中,燥不能出入,用化痰药加咸药软坚之味”,“痰在膈上,必用吐法,泻亦不能去”、痰在肠胃间者可下而愈”等等。上述用药经验,常为后世医家所取法。     5.杂病论治举隅     丹溪论病遣方颇多独到之见,对后人的启发很大。如论中风,认为外中风邪极少,而对刘河间将息失宜,水不制火之论甚为称许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痰热生风的病机理论,认为“东南之人多是湿土生痰,痰生热,热生风也。”治法主张分血虚、气虚、挟火、挟湿,有痰则“治痰为先,次养血行血”;对痛风的致病机理,认为主要由于内有血热而外受风、 寒、湿邪, 致气凝血滞,经络不通所致。治疗主张辨痰、 风热、 风湿、血虚等分别施治。其著名方剂如二妙散治湿热凝阻经络、上中下通用痛风方治湿热痰瘀之患;对于噎膈的成因,认为主要是气火郁结,煎熬津液,阴血枯燥,痰瘀凝结所致。主张禁用燥热,采取养血润燥、化瘀和胃之法。其著名方剂如韭汁牛乳饮;疝气一证,前人多以寒论, 丹溪则认为是湿热内郁, 寒气外束所致。因之, 着重于散寒邪、 疏气滞,兼以泄火通瘀,其疝气方为著名方剂;吞酸、吐酸证,认为是湿热郁积于肝,伏于肺胃之间,必以炒黄连为君,用吴茱萸反佐, 更以二陈汤和胃化痰湿; 对于痿证,认为断不可作风治,大抵只宜补养,虎潜丸为其名方。     综上所述,丹溪提出《相火论》、《阳有余阴不足论》和阴升阳降学说。在养生方面主张摄护阴精,在治法上创用滋阴降火,其目的无非是为了使人体达到“阴平阳秘。”     然而,丹溪治疗杂病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。除滋阴降火等法用以治疗阴虚火旺等病证以外,在丹溪著作中,我们还可以见到不少温阳益气的验案记录,甚至也不乏吐下攻邪的治法。但在其同时,又提出“攻击宜详审,正气须保护”,进一步发展了张子和的攻邪理论。     由于丹溪能贯穿诸家,独抒卓见,所以对明、清医学的发展有深远影响,特别在养阴、治火、治痰、解郁及治疗湿热等方面,后世医家所取得的成就,是与他的启发分不开的。不仅如此,丹溪学说早在明代远传海外,而极为日本医家所尊崇。他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经验,至今在学术上和临床上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。

【原著选读】

《阳有余、阴不足论》     人受天地之气以生,天之阳气为气,地之阴气为血,故气常有余,血常不足。何以言之天地为万物父母,天,大也,为阳,而运于地之外;地,居天之中,为阴,天之大气举之。曰,实也,亦属阳,而运于月之外。月,缺也,属阴,禀日之光以为明者也。人身之阴气,其消长视月之盈缺,故人之生也,男子十六岁而精通,女子十四岁而经行,是有形之后,犹有待于乳哺水谷以养,阴气始成,而可与阳气为配,以能成人,而为人之父母,古人必近三十、二十而后嫁娶,可见阴气之难于成,而古人之善于摄养也。《礼记》注曰:“惟五十然后养阴者有以加。”《内经》曰:“年至四十,阴气自半,而起居衰矣。” 又曰: 男子六十四岁而精绝,女子四十九岁而经断。夫以阴气之成,止供给得三十年之视听言动,已先亏矣。人之情欲无涯,此难成易亏之阴气,若之何而可以供给也? 经曰:“阳者,天气也,主外;阴者,地气者,主内。故阳道实,阴道虚。”又曰:“至阴虚,天气绝;至阳盛, 地气不足。”观虚与盛之所在, 非吾之过论。 主闭藏者肾也, 司疏泄者肝也,二脏皆有相火,而其系上属于心。心,君火也,为物所感则易动。 心动则相火亦动, 动则精自走,相火翕然而起,虽不交会,亦暗流而疏泄矣。所以圣贤只是教人收心养心,其旨深矣。天地以五行更迭衰旺而成四时,人之五脏六腑亦应之而衰旺,四月属已,五月属午,为火大旺,火为肺金之夫,火旺则金衰;六月属未,为土大旺,土为水之夫,土旺则水衰。况肾水常借肺金为母,以补助其不足,故《内经》谆谆于“资其化源”也。古人于夏必独宿而 淡味,兢兢业业于爱护也。保养金水二脏,正嫌火土之旺尔。《内经》曰:“冬不藏精者,春必病温。”十月属亥,十一月属子,正火气潜伏闭藏,以养其本然之真,而为来春发生升动之本。若于此时恣嗜欲以戕贼,至春升之际,下无根本,阳气轻浮,必有温热之病。夫夏月火土之旺,冬月火气之伏,此论一年之虚耳。若上弦前,下弦后,月廓月空,亦为一月之虚;大风大雾,虹霓飞电,暴寒暴热,日月薄蚀, 忧愁忿怒, 惊恐悲哀,醉饱劳倦,谋虑勤动,又皆为一日之虚。若病患初退,疮痍正作,尤不止于一日之虚。 今日多有春末夏初, 患头痛脚软,食少体热,仲景谓“春夏剧,秋冬差”而脉弦大者,正世俗所谓注夏病。若犯此四者之虚,似难免此。夫当壮年,便有老态,仰事俯育,一切隳坏,兴言至此,深可惊惧。古人谓不见所欲,使心不乱,夫以温柔之盛于体,声音之盛于耳,颜色之盛于目,馨香之盛于鼻,谁是铁汉,心不为之动也。善摄生者,于此五个月出居于外,苟值一月之虚,亦宜暂远帷幕,各自珍重,保全天和,期无负敬身之教,幸甚。(《格至余论》)

《相火论》     太极动而生阳,静而生阴,阳动而变,阴静而合,而生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、各一其性,惟火有二,曰君火,人火也;曰相火,天火也。火内阴而外阳,主乎动者也,故凡动皆属火,以名而言,形气相生,配于五行,故谓之君;以位而言,生于虚无,守位禀命,因其动而可见,故谓之相。天主生物,故恒于动,人有此生,亦恒于动;其所以恒于动,皆相火之为也。见于天者,出于龙雷,则木之气;出于海,则水之气也。具于人者,寄于肝肾二部,肝属木而肾属水也。胆者,肝之腑;膀胱者,肾之腑;心胞络者,肾之配;三焦以焦言,而下焦司肝肾之分,皆阴而下者也,天非此火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。 天之火虽出于木, 而皆本乎地。故雷非伏,龙非蛰,海非附于地,则不能鸣,不能飞,不能波也。鸣也,飞也,波也,动而为火者也。肝肾之阴,悉具相火,人而同乎 天 也。或曰:相火,天人之所同, 何东垣以为元气之贼又曰:“火与元气不两立,一胜则一负。”然则,如之何而可以使之无胜负也?曰:周子曰,神发知矣,五性感物而万事出,有知之后,五者之性为物所感,不能不动。谓之动者,即《内经》五火也。相火易起,五性厥阳之火相扇, 则妄动矣。火起于妄,变化莫测,无时不有,煎熬真阴,阴虚则病,阴绝则死。 君火之气, 经以暑与湿言之;相火之气,经以火言之,盖表其暴悍酷烈,有甚于君火者也。故曰:“相火元气之贼。”周子又曰:“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。”朱子曰:“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,而人心每听命焉。”此善处乎火者。人心听命乎道心,而又能主之以静。彼五火之动皆中节, 相火惟有裨补造化, 以为生生不息之运用耳。何贼之有? 或曰:《内经》相火,注曰少阴少阳矣,未尝言及厥阴太阳,而吾子言之何邪? 曰:足太阳少阴,东垣尝言之矣,治以炒柏,取其味辛能泻水中之火是也。 戴人亦言: “胆与三焦寻火治,肝和胞络都无异。”此历指龙雷之火也。予亦备述天人之火皆生于动,如上文所云者,实推广二公之意。或曰:《内经》言火不一,往往于六气中 见之,言脏腑者未之见也。二公岂它有所据耶,子能为我言之乎? 《经》曰: 百病皆 生于 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 火之动而为变者。 岐伯历举病机一十九条,而属火者五,此非相火之为病之出于脏腑 者乎。 考诸《内经》少阳病为瘛疭, 太阳病时眩仆,少阴病瞀暴痦郁冒不知人,非诸热瞀瘼之属火乎。少阳病恶寒鼓栗,胆病振寒,少阴病洒淅恶寒振栗,厥阴病洒淅振寒,非诸禁鼓栗如丧神守之属火乎。少阳病呕逆,厥气上行,膀胱病冲头痛,太阳病厥气上冲胸,小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,少阴病气上冲胸,呕逆,非诸逆冲上之属火乎。少阳病谵妄,太阳病谵妄,膀胱病狂颠,非诸躁狂越之属火乎。少阳病 胕肿善惊,少阴病瞀热以酸, 胕肿不能久立, 非诸病胕肿疼酸惊骇之属火乎。 又《原病式》曰:诸风掉眩属于肝,火之动也;诸气膹郁病痿属于肺,火之升也;诸湿肿满属于脾,火之胜也; 诸痛痒疮疡属于心, 火之用也;是皆火之为病,出于脏腑者然也,注文未之发耳。以陈无择之通敏,且以暖炽论君火,日用之火言相火,而又不曾深及,宜乎后之人不无聋瞽也,悲夫。 (《格致余论》)

王履

    王履(公元1332-1391年), 字安道,号畸叟,别号抱独老人,元末江苏昆山县人。少年学医于朱震亨,尽得其传。《古今医统》称其“学究天人,文章冠世,极深医源,直穷奥妙。”著有《医经溯洄集》、《百病钩玄》、《医韵统》等,现惟《溯洄集》行世。     1.阐论“亢害承制”     王氏对《素问·六微旨大论》中载述的“亢害承制”理论,作了极为精辟的阐发。他主要说明了两个问题:一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和不断变易的。宇宙万物,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。故他说:“故易者,造化之不可常也,惟其不可常,故神化莫能以测,莫测故不息也,可常则息矣! ”他这里所称的“常”,是指固定、静止、不变的意思。王履认为如果任何事物,就没有运动变化,则生命就要停止了。另一方面,他又指出,虽然天地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之中,但它始终离不开一个规律,即都必须相互协调与相互平衡。正如其论中所述:“尝观夫阴阳五行之在天地间也,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强者抑之,弱者举之,盖莫或使然,而自不能不然。”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律则万物的生机紊乱,在人体就会产生疾病,甚至丧失生命。故他又说:“不如是则高者愈高,下者愈下,强者愈强,弱者愈弱,而乖乱之政,目以极矣,天地其能位乎? ”王氏坚信天地万物以及人体生理和生命延续,都必须不断运动和随时变易,同时,它们之间都必须平衡协调,特别指出,这种运动变化和协调平衡毕竟不是神化莫测,而是可测的。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,他指出亢害承制是对事物趋向协调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,它是事物(包括人体)生成和败乱的关键。关于此说,唐之王冰,金之刘完素均曾有论述,而王安道则将其未悉之旨作了进一步发挥。     安道认为,“亢则害、承乃制”是“造化之枢纽”。“亢则害,承乃制”二句……言有制之常与无制之变也。承、犹随也……有防之之义存焉。亢者,过极也,害者,害物也,制者,克胜之也。然所承也,其不亢,则随之而已,故虽承而不见。即亢,则克胜以平之,承斯见矣……盖造化之常,不能以无亢,亦不能以无制焉耳。”亢为气之甚,承所以防其甚,如木甚则为风,火甚则为热,不甚便无风、无热而失去了木、火的作用。当其甚而未至于过极,则制木之金和制火之水,仅随之而已。至其甚而过极,金气便起而制木,水气便起而制火,以维持其相对的平衡,这些都是正常的生化现象。相反,或木火之气不甚,或甚而过极,金水之气不能制,是为生化反常的现象。由于亢害承制规律的普遍性,它在于人体有“亢而自制”和“亢而不能自制”两种情况。 “亢而自制”则使 “五脏更相平”,即一脏不平;所不胜之五脏更相平之,如“以心火而言,其不亢,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,亦不过防之而已,一或有亢,即起而克胜之矣”,余脏皆然。平则万物生生,而变化无穷。但若“亢而不能自制”,则发而为病。故用汤液,针石,导引之法以助之,制其亢,除其害。王氏将“亢则害、承乃制”结合人体生理、病理及治疗进行解释,其论述是颇为精湛的。他提出的“造化之常,不能以无亢,亦不能以无制”的观点,已具有明显的辩证法因素,故如张介宾曾盛赞其说。     2.分析四气所伤     四气所伤之说,原出于《内经》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:“春伤于风,邪气留连,乃为洞泄;夏伤于暑,秋为痃疟;秋伤于湿,上逆而咳,发为痿厥;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, 四时之气, 更伤五脏”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亦有“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,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;夏伤于暑,秋为痃疟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”等论述。     对于《内经》风、寒、暑、湿四气所伤之论历代医家都从其病因推论其病理变化。惟独安道认为当从现有的病情以剖析其病原,方能与临床相符,他说:“夫洞泄也,痃疟也,咳与痿厥也,温病也,皆是因其发动之时,形诊昭著,乃逆推之,而知其昔日致病之原, 为伤风、伤暑、伤湿、伤寒耳,非是初受伤之时,能预定其今日必为此病也”。以四气之因,说明致病之理,是不符合临床事实的。他又指出:“且夫伤于四气,有当时发病者;有过时发病者;有久而后发病者;有过时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;何哉?盖由邪气之传变聚散不常,及正气之虚实不等故也”。说明被四气所伤,并不是必然发病,即使发病,病情亦有差异,这都是由正邪双方的具体情况所决定的。     王氏举伤风为例以说明之,如说:“且以伤风言之,其当时而发,则为恶风、发热、头疼、自汗、咳嗽、喘促等病;其过时与久而发,则为疠风、热中、寒中、 偏枯、五脏之风等病,是则洞泄,飧泄者,乃过时而发之中之一病耳。因洞泄、飧泄之病生,以形诊推之,则知其为春伤风,藏蓄不散而致此也。苟洞泄、飧泄之病未生,孰能知其已伤风于前,将发病于后耶? 假如过时之久自消散而不成者,人亦能知乎”? 可见他认为对于过时而后发的疾病,其病因往往是由其临床表现逆推而知的。     至于,夏伤暑为痃疟,冬伤寒为温病,秋伤湿为咳嗽等,意亦类此,同是“因病知原”。因之,学者在读医书之时,若仅从四气之因,遂断其必发某病,显然过于绝对,而在临证之际,能从现有形证,推测其受病之原,考虑其将来之变,这才是“治病必求其本”的原意。总之,阅读医籍,当与病邪的聚散、正气的虚实、体质的强弱,时令的太过不及等临床实际情况相结合,方可免于穿凿之弊。王履以疾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医者须从各种情况详加分析,即使“经中每有似乎一定不易之论,而却不可以为一定不易者。”故他提倡医为活法,不宜为内经的片言只字所拘执。其言洵有卓识,对后人是颇有启发的。     3.对阴阳虚实补泻的发挥     《难经·五十八难》曰:“伤寒阳虚阴盛,汗出而愈,下之则死;阳盛阴虚,汗出而死,下之而愈”。后世伤寒家每采其说,而其义多歧,如《外台秘要》以阴阳指表里言,《伤寒微旨》以阴阳指尺寸脉言;丁德用注以阴阳指六气病六经言,这些都不够确切,使后学者莫衷一是。惟安道之说辞简而理明,他认为阴盛阳虚皆寒邪外客;阳盛阴虚皆热邪内炽,因表阳虚于外而受寒邪,故助卫阳以解表,汗出而愈,若下之,则适足以引邪人里,故表邪攻里为大忌。阳热盛于内,势必伤阴,故热盛于里,下不可缓,下其阳热,适足以保其阴津,若汗之, 则反助热益炽, 所以里热无表证的,大忌汗法。于此安道以阴阳之盛者指寒热病邪;阴阳之虚者指表里精气,不惟平正通达,而且临证可验,使《难经》之意得到彰明。     《难经·七十五难》曰:“东方实,西方虚;泻南方,补北方。东方肝也,则知肝实;西方肺也,则知肺虚。南方火,火者木之母也;北方水,水者木之母也,水胜火,子能令母实,母能令子虚,故泻火补水,欲令金不得平木也,”后世解《难经》者,对虚实补泻之精义均未能阐述切当。独安道认为火乃木之子,子火既助母木而致肝气亢实, 故补水泻火, 可使水胜火,火势退而木气自衰,这就是母能虚子之义。所谓虚,是抑其太过而使之衰也,补水泻火之法,使火退则金不受克而制木,土又不受克而生金。“夫肝之实也,其因有二,心助肝,肝实之一因也;肺不能制肝,肝实之二因也。肺之虚也,其因亦有二,心克肺,肺虚之一因也;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,肺虚之二因也。今补水而泻火,火退则木气削,又金不受克而制木,东方不实矣。金气得耳,又土不受克而生金,西方不虚矣。”因此,虽不补金, 而金自受 益,所谓“不治之治”,当深思其理。     4.伤寒、温暑为治不同论     古人认为,冬伤于寒,其感而叩病者,称之为“伤寒”,有不即病,过时而发于春夏者,即称为温暑。对其治疗,在温病学说尚未成熟的阶段,人们多以伤寒方通治之,而安道则指出伤寒、温暑治疗不同,对此,他议论颇详,说:“夫伤于寒,有即病者焉,有不即病者焉。即病者,发于所感之时;不即病者,过时而发于春夏也,即病谓之伤寒,不即病谓之温与暑。夫伤寒、温暑,其类虽殊,其所受之原则不殊也。由其原之不殊,故一以伤寒而为称;由其类之殊,故施治不得以相混,以所称而混其治,宜乎贻祸后人。仲景之书,本为即病者设,不为不即病者设。今人虽以治伤寒法治温暑,亦不过借用耳,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。夫仲景立法,天下后世之权衡也,故可借焉以为他病用。虽然,岂特可借以治温暑而已,凡杂病之治,莫不可借也。今人因伤寒治法,可借以治温暑,遂谓其法通为伤寒、温暑设,吁!此非识流而昧原者欤?”     王氏又认为,对于温热病,“仲景必别有治法,今不见者亡之也”故“伤寒例曰:冬温之毒,与伤寒大异,为治不同。又曰:寒疫与温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”。他指出,伤寒、温病和暑病各“有病因,有病名、有病形。辨其因,正其名,察其形。三者俱当,始可以言治矣。一或未明。而曰不误于人,吾未之信也”。如伤寒,此以病因而为病名,发于天令寒冷之时, 而寒邪在表,闭其腠理,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 散 之;温病、热病此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,发于天令喧热之时,怫热自内而于外,郁其腠理,无寒在表,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。因此,他根据温暑的病理特点, 提出治疗方针, 说:“夫温病、热病之脉,多在肌肉之分,而不甚浮,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,诚由怫热在内故也……,凡温病、热病,若无重感,表证虽间见,而里病为多,故少有不渴者。斯时也,法当治里热为主,而解表兼之,亦有治里而表自解者。余每见世人治温热病,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,误发其表,变不可言,此足以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”。     可见,他主张治疗温热以清里热为主,这给后世温病学说以很大影响,但是,在王著“张仲景伤寒立法考”中则又以仲景立法为天下后世之权衡,岂特可以借治温病,凡杂病之治莫不可借。在“四气所伤论”则又以病情变化复杂,不应只从气候的单独因素考虑。以上诸论,未免与本论有自乱其例之嫌。而谓温病误攻无大害,误表变不可言,其论有失辨证论治精神,后人宜加辨析。     5.阐述真中,类中说     古人论中风,以为卒暴僵仆不知人,偏枯四肢不举等证,多因风而致,故用大小续命、排风、八风等汤散治之,安道指出:“及近代刘河间、李东垣、朱彦修三子者出,所论始与昔人异矣……,河间主乎火,东垣主乎气,彦修主乎湿,反以风为虚象,而大异于昔人矣……,以余观之,昔人、三子之论,皆不可偏废,但三子以相类中风之病视为中风而立论,故使后人狐疑而不能决,殊不知因于风者,真中风也,因于火,因于气,因于湿者,类中风而非中风也。”王氏此论,不仅阐述了真中、类中之说,而且,把不同学说融汇贯通于一说,使中风理论渐趋完臻,这对明清医学理论的发展有很大影响。     从以上内容可见,安道治学,虽本于震亨“一断于经”之旨,但并不为经所囿,总以征诸实践而为“断经”的根据,对前人之说敢于发表新见而持实事求是的态度。故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称“观其历数诸家,俱不免有微辞……然其会通研究,洞见本源,于医道中实能贯彻源流,非漫为大言以夸世也”。可谓是持平之论。

【原著选读】

 《亢则害、承乃制论》     予读《内经·六微旨大论》至于“亢则害,承乃制”,喟然叹曰:至矣哉!其造化之枢纽乎王太仆发之于前,刘河间阐之于后,圣人之蕴,殆靡遗矣。然学者尚不能释然,得不犹有未悉之旨也欤! 谨按《内经》“帝曰: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?岐伯日:显明之右,君火之位也,君火之右,退行一步, 相火治之; 复行一步,土气治之;复行一步,金气治之;复行一步,水气治之;复行一步,木气治之;复行一步,君火治之。相火之下,水气 承之;水位之下, 土气承之; 土位之下,风气承之;风位之下,金气承之;金位之下,火气承之;君火之下,阴精承之。帝曰:何也? 岐伯曰:亢则害,承乃制,制则生化,外列盛衰,害则败乱,生化大病。”尝观夫阴阳五行之在天地间也,高者抑之, 下者举之, 强者折之,弱者济之,盖莫或使然,而自不能不然也。不如是,则高者愈高,下者愈下,强者愈强, 弱者愈弱,而乖乱之政日以极矣,天地其能位乎?虽然,高也,下也,弱与强也,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。故易也者,造化之不可 常也。惟其不可常, 故神化莫能以测,莫测故不 息也, 可常则息矣。亢则害、承乃制者,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者欤?夫太仆、河间已发挥者,兹不赘及。其未悉之旨,请推而陈之:夫自“显明 之右”,止“君火治之”十五句,言六节所治之位也。自“相火之下”,止“阴精承之”十二句,言地理之应乎岁气也。“亢则害、承乃制”二句,言抑其过也。“制生则化”止“生化大病”四句,言有制之常,与无制之变也。承,犹随也。然不言随而曰承者,以下言之,则有上奉之象,故日承。虽谓之承,而有防之之义存焉, 亢者,过极也。害者,害物也。制者,克胜之也。然所承也,其不亢,则随之而已,故虽承而不见。既亢,则克胜以平之,承斯见矣。然而迎之不知其所来,迹之不知其所止,固若有不可必者,然可必者,常存乎杳冥恍惚之中,而莫之或欺也。河间日:己亢过极,则反似胜己之化。似也者,其可以形质求哉? 故后篇“厥阴所至为风生,终为肃;少阴所至为热生,终为寒”之类,其为风生为热生者亢也,其为肃为寒者制也。又水发而为雹雪,土发而飘骤之类,其水发土发者亢也;其雹雪飘骤者制也。若然者,盖造化之常,不能以无亢,亦不能以无制焉耳。夫前后二篇,所主虽有岁气运气之殊,然亢则害、承乃制之道,盖无往而不然也。惟其无往而不然,故求之于人,则五脏更相平也。一脏不平,所不胜平之,五脏更相平,非不亢而防之乎 一脏不平,所不胜平之,非既亢而克胜之乎姑以心火而言, 其不亢,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,亦不过防之而已,一或有亢,即起而克胜之矣。余脏皆然。制生则化,当作制则生化,盖传写之误,而释之读之者,不觉求之不通,遂并遗四句而弗取。殊不知上二句,止言亢而害,害而制耳,此四句,乃害与制之外之余意也, 苟或遗之, 则无以见经旨之周悉矣。制则生化,正与下文害则败乱相对,辞理俱顺,不劳曲说而自通。制则生化者,言有所制,则六气不至于亢而为平,平则万物生生,而变化无穷矣。化为生之盛,故生先于化也。外列盛衰者,言六气分布主治,迭为盛衰,昭然可见,故曰外列。害则败乱,生化大病者,言既亢为害,而无所制,则败坏乖乱之政行也,败坏乖乱之政行,则其变极矣,其灾甚矣,万物其有不病者乎? 生化,指所生所化者言,谓万物也,以变极而灾甚,故曰大病。上生化,以造化之用言;下生化, 以万物言。 以人论之,制则生化,犹元气周流,滋营一身,凡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九窍,皆借焉以为动静云。为之主生化大病,犹邪气恣横,正气耗散,凡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九窍,举不能遂其运用之常也。或以害为自害,或以承为承袭,或以生为自无而有,化为自有而无,或以二生化为一意,或以大病为喻造化之机息,此数者皆非也。且夫人之气也,固亦有亢而自制者,苟亢而不能自制,则汤液、针石、导引之法以为之助。若天地之气,其亢而自制者,固复于平,亢而不制者,其孰助哉虽然,造化之道,苟变至于极,则亦终必自反,而复其常矣。学者能本之太仆、河间,而参之此论,则造化枢纽之详,亦庶矣乎。然张戴人《治法心要》,则曰:“假令水为母,木为子。当春旺之时,冬令犹在,即水亢也。水亢极,则木令不至矣。木者,继冬而承水也,水既亢,则害其 所 承矣,所以木无权也。木无权,则无以制土,土既旺,则水乃受制也。土者,继长夏之令也,水受土制,热克其寒也,变而为湿,此其权也。又如火为母, 土为子。 当长夏之时,暄令犹在,即火亢也。火既亢极,则湿令不至矣。湿者,继夏而承火也,火既亢,则害其所承矣,所以湿无权也。湿无权,则无以制水,水既旺,则火乃受制也。水者,严冬之令也。火受水制,寒克其热也,变而为土湿,土斯得其权也。” 斯言也,推之愈详, 而违经愈远矣。或曰:《心要》者,他人成之,盖得于所闻之讹耳。(《医经溯洄集》)

《五郁论》     治五郁之法,尝闻之王太仆矣。其释《内经》曰:“木郁达之,谓吐之令其条达也;火郁发之,谓汗之令其疏散也;土郁夺之,谓下之令无壅碍也;金郁泄之,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也;水郁折之,谓抑之制其冲逆也。”太仆此说之后,靡不宗之,然愚则未能快然于中焉。尝细观之,似犹有可言,且“折之”一句,较之上四句,尤为难晓,因有反复经文以求其至。按《内经》“帝曰:郁之甚者,治之奈何? 岐伯曰:木郁达之,火郁发之,土郁夺之,金郁泄之,水郁折之。然调其气。过者折之,以其畏也,所谓泄之。”总十三句通为一章,当分三节。自“帝曰”止“水郁折之”九句为一节,治郁法之问答也。“然调其气”一句为一节,治郁之余法也。“过者折之,以其畏也,所谓泄之”三句为一节,调气之余法也。夫五法者,经虽为病由五运之郁所致而立,然扩而充之,则未常不可也。且凡病之起也,多由乎郁。郁者,滞而不通之义,或因所凉而为郁,或不因所凉而本气自郁,皆郁也,岂惟五运之变能使然哉。郁既非五运之变可拘,则达之,发之,夺之,泄之,折之之法,固可扩焉而充之矣,可扩而充,其应变不穷之理也欤姑陈于左:木郁达之,达者,通畅之也。如肝性急,怒气逆,胠胁或胀,火时上炎,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,则用升发之药,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。又如久风人中为飧泄,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,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,凡此之类,皆达之之法也。王氏谓吐之令其条达,为“木郁达之”。东垣谓食塞胸中,食为坤土,胸为金位,金主杀伐,与坤土俱在于上,而旺于天,金能克木,故肝木生发之气,伏于地下,非木郁而何,吐去上焦阴土之物,木得舒畅,则郁结去矣,此“木郁达之”也。窍意王氏以吐训达,此不能使人无疑者,以为肺金盛而抑制肝木欤?则泻肺气,举肝气,可矣,不必 吐也。以为脾胃浊气下流,而少阳清气不升欤? 则益胃升阳可矣,不必吐也。虽然,木郁固有吐之之理,今以吐字总该达字,则是凡木郁,皆当用吐矣,其可乎哉? 至于东垣所谓食塞肺分,为金与土旺于上而克木,又不能使人无疑者。夫金之克木,五行之常道,固不待夫物伤而后能也,且为物所伤,岂有反旺之理? 若日吐去其物以伸木气,乃是反为木郁而施治, 非为食伤而施治矣。 夫食塞胸中而用吐,正《内经》所谓“其高者因而越之”之义耳, 恐不劳引木郁之说以汩之也。火郁发之,发者,汗之也,升举之也。如腠理外闭,邪热怫郁,则解表取汗以散之;又如龙火郁甚于内,非苦寒降沉之剂可治,则用升浮之药, 佐以甘温, 顺其性而从治之,使势穷则止,如东垣升阳散火汤是也。凡此之类, 皆发之之法也。 土郁夺之,夺者,往下也,劫而衰之也。如邪热人胃,用成寒之剂以攻去之,又如中满腹胀,湿热内甚,其人壮气实者,则攻下之,其或势盛,而不能顿除者,则劫夺其势,而使之衰;又如湿热为痢,有非力轻之剂可治者,则或攻或劫以致其平。凡此之类,皆夺之之法也。金郁泄之,泄者,渗泄而利小便也,疏通其气也。如肺金为肾水上原,金受火铄,其令不行,原郁而渗道闭矣,宜肃清金化滋以利之;又如肺气膹满,胸凭抑息,非利肺气之剂,不足以疏通之。凡此之类,皆泄之之法也。王氏谓渗泄、解表、利小便,为金郁泄之。夫渗泄利小便,固为泄金郁矣,其解表二字,莫晓其意,得非以人之皮毛属肺,其受邪为金郁,而解表为泄之乎? 窃谓如此,则凡筋病便是木郁,肉病便是土郁耶? 此二字未当于理,今删去。且解表间于渗泄利小便之中,是渗泄利小便为二治矣。若以渗泄为滋肺生水,以利小便为直治膀胱,则直治膀胱既责不在肺,何为金郁乎? 是亦不通。 故余易之曰,“渗泄而利小便也。”水郁折之,折者,制抑也,伐而挫之也,渐杀其势也。如肿胀之病,水气淫溢,而渗道以塞。夫水之所不胜者,土也,今土气衰弱,不能制之,故反受其侮,治当实其脾土,资其运化,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,则渗道达而后愈。或病势既旺,非上法所能遽制,则用泄水之药以伐而挫之。 或去菀陈莝, 开鬼门,洁净腑,三治备举,迭用以渐平之。王氏所谓抑之制其冲逆, 正欲折挫其泛滥之势也。 夫实土者守也, 泄水者攻也,兼三治者,广略而决胜也。守也,攻也,广略也, 虽俱为治水之法, 然不审病者之虚实、久近、浅深,杂焉而妄施治之,其不倾踣者寡矣。 且夫五 郁之病,固有法以治之矣,然邪气久客,正气必损,今邪气虽去,正气岂能遽平哉? 苟不平调正气,使各安其位,复其常于治郁之余,则犹未足以尽治法之妙,故又曰:“然调其气。”苟调之,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,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, 如木过者当益金, 金能制木则木斯服矣,所不胜者所畏者也,故曰:“过者折之,以其畏也。”夫制物者,物之所欲也, 制于物者, 物之所不欲也, 顺其欲则喜, 逆其欲则恶。今逆之以所恶,故曰:“所谓泻之。”王氏以咸泻肾、酸泻肝之类为说,未尽厥旨。虽然,自调其气以下,盖经之本旨,故余推其义如此,若扩充为应变之用,则不必尽然也。(《医经溯洄集》)

戴思恭

    戴思恭,字元礼,明·浦江(今浙江浦江)人,生活于公元1324-1405年。少时随父尧从学于朱丹溪,丹溪因其颖悟绝伦,乃尽授其术。戴氏治疗诸病多奇效,名噪于浙。洪武间,被征为御医,晚岁任太医院使。     戴氏较为完整地继承了丹溪学术思想,不仅深求师意,而且善于发挥,在理论方面,对丹溪的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之论,阐述其所未尽;在杂病的辨证论治方面,对气血痰郁之治亦多阐发。其著述有《证治要诀》、《证治要诀类方》、《推求师意》等,并校补《金匮钩玄》。兹将其学术论点择要介绍于下:     1.对气血的阐发     戴氏在丹溪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、“气有余便是火”之论的基础上,对气血生理、病理进行了深刻的阐述,指出气血失常与某些疾病的关系,并对气血盛衰的病机统于阴阳之变,对丹溪的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的理论进行了补充,使之更为全面而具体,对后世气血理论的发展也很有影响。     (1)“气属阳,动作火”论  丹溪曾说:“气有余便是火”, 故戴氏认为: “气之与火,一理而已,动静之变,反化为二。”他指出:“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, 扰乱妄动变常之谓火。 当其和平之时,外蕴其表,复行于里,周流一身,循环无端,出入升端,继而有常,源出中焦,总统于肺。”然而,因七情之交攻,五志之遽发而乘戾失常,那么就会使清者变化为浊,行者抑遏而反止,表失卫蕴而不和,内失“健悍”而少降。营运渐远,肺失主持治节等一系列病理性变化;若进而妄动不已,那么五志厥阳之火随之而起,火燔于肺,导致了气的病变。因而他提出了“气属阳,动作火”的论点,这是戴氏对气机的生理、病理方面的重要阐发。在气火关系方面。对李东垣的“火与元气不两立,一胜则一负”之说,作了进一步的论述,认为:“故凡动者皆属火, 龙火一妄行, 元气受伤,势不相立,偏胜则病移他经, 事非细故, 动之极也,病则死矣。”可见戴氏气化火之说是综合了河间五志化火、 东垣“火与元气不两立” 以及丹溪的“相火论”等学术理论,加以发展而形成的。     戴氏对因七情伤气而郁结不舒,痞闷壅塞的诸气病症,重视详审起因,明辨何经,从而根据病变上下,藏气之不同而随经选药,分清利弊。如枳壳利肺气,多服损胸中至高之气;青皮泻肝气,多服损真气;木香可行中下焦之气;香附可快滞气;陈皮可泄气;藿香之馨香上行胃气;紫苏之散表气、厚朴之泻卫气;沉香之升降其气;脑麝可散真气。对此类有损气、泄气、行气之药,气实可宜,但不能过剂。同时,从气化火的学术思想出发,他指出诸气不能混作寒而类聚香热之药治之。“香辛燥热之剂,但可劫滞气冲快于一时。”以暂行开发。若服之太过则增郁火蒸熏气液而成积,自积而成痰;若服之日久,升发太过,香辛散气,燥热伤气,以致真气耗散,浊气上腾。总之,他主张治气不能概以燥热之药,避免以火济火之弊。此外,五脏皆有火,况情志之动,均能引起脏气的火化,故治疗当审五脏火化之候,求其属而分别进行治理。以君相言,心与小肠之气为君火,可以湿伏,可以直折,惟黄连之类可以制之;心包络与三焦之气为相火,不可水灭。 当从其性而伏之, 惟黄柏之属可以降之,黄连泻心火,黄芩泻肺火,芍药泻脾火,柴胡泻肝火,知母泻肾火;至若饮食劳倦内伤,元气与火不两立, 为阳虚之病, 以甘温之剂除之,如黄芪、人参、甘草之属;若阴微阳强,相火炽盛,以乘阴位, 日渐煎熬, 为火虚之病,以甘寒之剂降之,如当归、地黄之属;若肾水受伤,其阴失守,无根之火为水虚之病,以壮水之剂制之,如生地、元参之属;若右肾命门火衰,为阳脱之病,以温热之剂济之,如附子、干姜之属;实火则主张用咸冷之剂,如硝黄、冰片之类;若胃食过冷物,抑遏阳气于脾土, 为火郁之病,以升发之剂发 之,如升麻、干葛、柴胡、防风之属。戴氏认为对火证的治疗,当明白分类而为临床施治之所据。     (2)血属阴,难成易亏论: 戴氏宗《内经》之说,指出荣为水谷之精气,和调于五脏,洒陈于六腑。人于脉中,由于阳生阴长作用化以为阴血,而与五脏乃至周身有密切关系。他认为阴血是“生化于脾,总统于心,藏于肝,宣布于肺,施泄于肾,灌溉一身。”故目得之而能视,耳得之而能听,手得之而能摄,掌得之而能握,足得之而能步,脏得之而能液,腑得之而能气。所以“生化旺,诸经持此而长养, 衰耗竭则百脉由此空虚。” 同时戴氏谓:“血者神气也,持之则存,失之则亡。是知血盛则形盛, 血弱则形衰, 神静则阴生,形役则阳亢。”指出保养阴血对人体的健康有重要的意义。     对阴血不足致病,戴氏认为人在气交之中,常动多而少静,故阳动易化为火,阴血最易被耗。此即丹溪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之理。如女子“年至十四而经行,至四十九而经断,可见阴血之难成易亏如此。”若阴血既亏,复受阳扰,则百病变生。如“妄行于上则吐衄;衰涸于外则虚劳;妄返于下则便红, 稍血热则膀胱癃闭溺血, 渗透肠间则为肠风;阴虚阳搏则为崩中;湿蒸热瘀则为滞下;热极腐化则为脓血,火极似水,血色紫黑;热盛于阴发于疮疡;湿滞于血 ,则为痛痒瘾疹, 皮肤则为冷痹;畜血在上则喜忘,畜血在下为喜狂。”指出了阴血亏伤所产生诸多的病变。     戴氏认为如果气虚血弱,就用宗仲景法以人参补之,乃阳旺则生阴血之理。如气不虚而独血分受伤,则治血必用血属之药,宜以四物汤为主,随证辅佐。 汤中川芎乃血中之气药, 地黄乃血中之血药,当归乃血中主药,芍药为阴分药。在临证中,血滞常佐桃仁、红花、苏子、血竭、牡丹皮;血崩常佐蒲黄、阿胶、地榆、百草霜、榈炭;血痛常佐乳香、没药、五灵脂、凌霄花;血虚常佐苁蓉、锁阳、 枸杞、 益母草、夏枯草、龟板;血燥常佐乳酪;血寒常佐干姜、肉桂;血热常佐生地、苦参等药。 以上是对血证正治的大略, 学者当触类而长之,以应无穷之变。     上述戴氏对气血的论述虽宗于丹溪之论,但其阐发颇有独见,以后如汪机治病独重气血,实亦受其一定影响。     2.痰证、郁证论治     (1)痰证论治  对于痰证的论治,戴元礼亦一宗丹溪之说。认为痰证之因,由于饮食不谨,外伤六淫,内伤七情,或饮食厚味而谷气不升,荣卫郁滞,津液不行之故, 因而谓“因气成积, 积气成痰。”在正常情况下,“经脉之津液与血者,皆四布水精之所化。”在变常情况下。“苟不善于化,则水积不行,亦如湿漂之为害,故其水盛与血杂混而不滋荣气之运,或不化液而不从卫气之用,聚于经脉为病,冷则清如饮,热则浊如其痰。”他还明确指出痰饮除生于脾胃外, 还有生于经络者, 他说:“窃谓痰饮之先,有生于脾胃,有生于六经,所起不同,若谓感邪与为病之形证则一也。至于治之,必先从其邪之所起,而后及于病之所也。”     对痰证的病理变化及其治疗,戴氏还有十分精要之分析,他说:“饮凡有六:悬、溢、支、痰、伏、留, 痰饮特六饮之一耳。人病此而止日痰饮者,盖停既久未有不为痰, 多因气道闭塞津液不通。故善治痰者,不治痰而治气,气顺则一身之津液亦随气而顺矣。”这与丹溪之“治痰先治气”之说出于一辙。 同时他还指出: “病痰饮而变生诸证,不当为诸证所牵制妄言作名。宜以治饮为先,饮消则诸证自愈。”确系治痰饮之大法。     在临床上, 如喘、咳、 呕、泄、眩、晕、心嘈、怔忡、惊悸,或为寒热、痛肿,为痞膈,为壅闭,或胸胁间辘辘有声,或背心一片常如水冷,这些都是痰饮之症,治疗时宜取苏子降气汤、导痰汤各半贴和煎; 或小半夏茯苓汤加枳实、 木香各半钱,吞五套丸;或以五套丸一料,依分两作饮子煎服。若平居皆无他证,只有痰数口,或清或坚,宜二陈汤、小半夏茯苓汤,痰多者间服青州白丸子;痰饮晕眩及成痰厥者,宜别加木香二生汤吞青州白丸子和灵砂丹,或吞养正丹,半硫丸;痰饮流人四肢,令人肩背痠痛,两手软痹,医误以为风,则非其治,宜导痰汤加木香、姜黄各半钱。戴氏对于痰饮的论治,议论清晰,方法亦多,故常为后世取法。        (2)郁证论治  戴元礼论郁证说:“ 郁者,结聚而不得发越也,当升者不升,当降者不降,当变化者不得变化,此为传化失常,六郁之病见矣。”既然传化失常为致郁之关键,因而他又认为:“中焦致郁多也。”中焦为脾胃所居,上为心肺,下为肝肾。凡有六淫七情,劳役妄动,上下所属之脏气出现虚实克胜之变,必影响及中焦之气,故四脏一有不平,中气必为之先郁。又因饮食关节,停痰积饮,寒湿不通,皆郁于脾胃,因此,他指出诸郁证以中焦致郁居多。戴氏对六郁的辨证也很详审,指出:“气郁者,胸胁痛,脉沉涩;湿郁者,周身走痛或关节痛,遇阴寒则发,脉沉细;痰郁者,动则喘, 寸口脉沉滑; 热郁者,瞀闷、小便赤,脉沉数;血郁者,四肢无力,能食,便红,脉沉;食郁者,嗳酸,腹饱不能食,人迎脉平和,气口脉紧盛。”治郁之法, 有中外四气之异, 即表里、风寒、热湿。如在表者汗之;在内者下之;兼风者散之; 微热者寒以和之; 热甚者泻阳救水,养液润燥,补其已衰之阴;兼湿者审其湿之太过不及,犹土之旱涝也;寒湿之胜,则以苦燥之,以辛温之;不及而燥热者,则以辛温之,以寒调之。在用药方面,指出苍术、香附、抚芎为治郁要药,苍术为阳明药,能径入诸经,疏泄阳明之湿,其气味雄壮辛烈,强胃健脾,而开发水谷之气,故其功最大;香附为阴血中快气之药,下气最速。两者配合,一升一降, 以散其郁; 抚芎为手足厥阴药,能直达三焦,使生发之气上至头目,下抵血海,疏通阴阳,调和气血, 不专开发上中焦, 并能使胃行气于三阳,脾行气于三阴。脾胃得水谷之气灌输,则使被郁阻的脏腑之气得到宣发,天真之气也因而得到通达。戴氏对郁证的辨证施治,宗丹溪而推求尽致,后世医家多视之为准绳。     综上所述,戴氏承丹溪之学而最得其传,因此《明史》谓其“学纯粹而识深远。”胡渫序《证治要诀类方》亦称“味其论断,出新意于法度之中,推测病源,著奇见于理趣之极。”对戴氏作了颇高的评价。

【原著选读】  

《血属阴难成易亏论》     《内经》曰:荣者水谷之精也。和调五藏,洒陈于六腑,乃能人于脉也,源源而来,生化于脾,总统于心,藏于脾肝,宣布于肺,施泄于肾,灌溉一身。目得之而能视、耳得之而能听、手得之而能摄、 掌得之而能握、 足得之而能步、藏得之而能液、腑得之而能气、是以出入升降濡润宣通者,由此使然也。注之于脉,少则涩,充则实。常以饮食日滋,故能阳生阴长,液汗变化而赤为血也。生化旺,则诸往恃此而长养,衰耗竭,则百脉由此而空虚。可不谨养哉!故曰:血者,神气也。持之则存,失之则亡。是知血盛则形盛,血弱则形衰;神静则阴生,形役则阳亢;阳盛则阴必衰,又何言阳旺而生阴血也。盖谓血气之常,阴从平阳,随气运行于内而无阴以羁束,则气何以树立? 故其致病也易,而调治也难。以其比阳常亏,而又损之,则阳易亢阴易乏之论,可以见矣。诸经有云:阳道实,阴道虚。阳道常饶,阴道常乏。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。以人之生也,年至十四而经行, 至四十九而经断, 可见阴血之难成易亏。知此阴气一亏伤所变之证:妄行于上则吐衄;衰涸于外则虚劳;妄返于下,则便红; 稍血热则膀胱癃闭; 溺血渗透肠间则为肠风;阴虚阳搏,则为崩中;湿蒸热瘀,则为滞下;热极腐化则为脓血;火极似水,血色紫黑;热盛于阴,发于疮疡;湿滞于血,则为痛痒癃疹,皮肤则为冷痹。畜之在上,则为喜忘;畜之在下,则为喜狂。 堕恐跌仆, 则瘀恶内凝。若分部位:身半已上,同天之阳;身半已下,同地之阴;此特举其所显之证者。治血必血属之药,欲求血药,其四物之谓乎。河间谓随证辅佐谓之六合汤者, 详言之矣。 余故陈其气味专司之要,不可不察。夫川芎血中之气药也,通肝经,性味辛散,能行血滞于气也。地黄血中血药也,通肾经,性味甘寒,能生真阴之虚也。当归分三,治血中主药,通肾经,性味辛温,全用能活血各归其经也。芍药阴分药也,通脾经,性味酸寒,能和血气腹痛也。若求阴药之属,必于此而取则焉。《脾胃论》有云:若善治者,随经损益,损其一二味之所宜为主治可也。此特论血病而求血药之属者也。若气虚血弱,又当从长沙,血虚以人参补之,阳旺则生阴血也。若四物者,独能主血分受伤, 为气不虚也。 辅佐之属:若桃仁、红花、苏子、血竭、牡丹皮者,血滞所宜;蒲黄、阿胶、地榆、百草霜、榈炭者,血崩所宜;乳香、没药、五灵脂、凌霄花者,血痛所宜;苁蓉、琐阳、牛膝、枸杞子、益母草、夏枯草、败龟板者,血虚所宜;乳酪血液之物,血燥所宜;干姜桂者,血寒所宜;生地黄、苦参,血热所宜;此特取其正治之大略耳, 以其触类而长, 可谓无穷之应变矣。(《金匮钩玄》)

《气属阳动作火论》     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,扰乱妄动变常之谓火,当其和平之时,外护其表,复行千里,周流一身,循环无端,出入升降,继而有常,源出中焦,总流于肺,气曷尝病于人也。及其七情之交攻,五志之间发,乖戾失常,清者遽变之为浊,行者抑遏而反止, 表失卫护而不和, 内失健悍而少降,营运渐运,肺失主持,妄动不已,五志厥阳之火起焉,上燔于肺气乃病焉。何者?气本属阳,反性则为大矣。河间曰:五志过极,则为火也。何后世不本此议,而一概类聚香辛燥热之剂。气作寒治,所据何理? 且言七气汤制作:其用青皮、陈皮、之棱、蓬术、益智、官桂、甘草,遂以为平和可常用,通治七情所伤,混同一意,未喻其药。以治其气以下诸气,尤有甚焉者,兹不复叙。况所居之情,各各不同。且夫经言九气之变,未尝略而不详。如怒则气上,喜则气缓,悲则气消,恐则气下,寒则气收,热则气泄, 惊则气乱, 劳则气耗,思则气结。其言治法:高者抑之;下者举之;寒者热之;热者寒之;惊者平之;劳者温之;结者散之;喜者以恐升之;悲者以喜胜之。九气之治,各有分别,何尝混作寒治论,而类聚香热之药,通言而治诸气,岂理之谓欤。 若香辛燥热之剂,但可劫滞气,冲快于一时;以其气久抑滞,借此暂行开发之意。药中无佐使制服所起之气,服之,甚则增炽郁火,蒸薰气液而成积,自积滋长而成痰,一饮下膈,气乃氤氲,清湿之象,若雾露之着物,虽滞易散,内挟痰积,开而复结,服之日久,安有虚实而不动,气动而不散者乎。 此皆人所受误之由, 习俗已久,相沿而化,卒莫能救。升发大过,香辛散气,燥热伤气,真气耗散,浊气上腾,犹日肾虚不能摄气归原,遂与苏子降气汤、四磨汤下,黑铅丹、养气丹、镇坠上升之气;硫黄黑锡佐以香热,又无补养之性,借此果能生气而补肾乎。请熟详之:夫湿痰盛甚者,亦或当之, 初服未显增变, 由其喜坠而愈进,形质弱者,何以收救。不悟肺受火炎,子气亦弱,降令不行,火无以制,相扇而动,本势空虚,命绝如缕,积而至深,丹毒济火,一旦火气狂散,喘息奔急而死。所以有形丹石瓦药,重坠无形之气,其气将何抵受随而降之乎。 譬以石投水, 水固未尝沉也,岂不死欤。丹溪有曰:上升之气,自肝而出,中挟相火, 其热愈甚, 自觉无冷,非真冷也。火热似水, 积热之甚,阳亢阴微,故有此证。认假作真,似是之祸可胜言哉。内经虽云百病皆生于气,以正气受邪之不一也。今七情伤气,郁结不舒,痞闷壅塞,发为诸病。当详所起之因,滞于何经,有上下部分藏气之不同。随经用药,有寒热温凉凉同异。若枳壳利肺气, 多服损胸中至高之气; 青皮泻肝气,多服损真气。与夫木香之行下焦中气、香附之快滞气、陈皮之泄气、藿香之馨香上行胃气、紫苏之散表气、厚朴之泻卫气,槟榔之泻至高之气、沉香之升降其气、脑麝之散真气,若此之类,气实可宜。其中有行散者,有损泄者,其过剂乎,用之,能却气之标,而不能治气之本。岂可又佐以燥热之药,以火济火,混同谓治诸气,使之常服多服可乎?气之与火,一理而已,动静之变,反化为二。气作火论,治与病情相得。丹溪发挥论云:冷生气者,出于高阳生之谬言也。自非身受寒气,口食寒物,而足论寒者,吾恐十之无一二也。 (《金匮钩玄》

《痰饮》    《内经》有脾胃湿土太过为积饮,痞膈与饮积于中者,数条未有痰之名也。至仲景始分饮为四,一曰痰饮、二曰悬饮、三曰溢饮、四曰支饮。而痰之义始见河间,分五运六气之病于火淫条下则云,中风、风癞等病,痰涎因水衰热甚,津液涌溢,聚于胸膈,热燥以为痰涎。初虞世言,涎者乃遍身之脂脉津液。于湿土条下云,湿气自甚则为积饮、痞膈、中满、霍乱;又云,喘嗽之痰为因外感风寒,寒化为热,热则生痰。张戴人谓,留饮一症,不过畜水而已;又谓,四饮者,观病之形状而定名也。其来之有五,有膹郁而得之者,其气抑郁不伸则肝气乘脾,脾气不濡故为留饮;有劳役乘困饮水,脾胃力衰,因时睡卧不能布散于脉,亦为留饮;肝主虑,久虑不决则肝气不行,脾主思,久思不已则脾气结,亦为留饮; 饮酒过多, 以乘燥金,胞不渗泄,亦为留饮;隆暑津液焦涸,喜饮寒水,过多逸而不动,亦为留饮。又谓痰有五,曰风痰、曰热、曰湿、曰酒、曰食五者,先生遵张、刘之说,谓痰饮之初起也,或饮食不谨,或外伤六淫,或内感七情,或食味过厚,皆致谷气不升资发荣卫,先郁滞而成膈热,故津液不行,易于攒聚;因气成积,积气成痰, 痰饮既聚, 展转传变,生病不一。为呕吐,为反胃,为喘满,为咳逆,为膈噫,为吞酸,为嘈杂,为膨胀,为痞,为痛,为泄利,为不食,冲上为头痛,为眩晕,嗌下为足肿,为癫疝。散于表为寒热,为胕肿, 为支节痛; 聚于心为狂,为 癫,昏仆为不语。凡人之病皆痰为邪,此数家叙痰为病之始末也,后世论治痰饮,必得温乃行及,有痰因火热反见水化而觉其冷,乃不知其热也,先生故多不取,独称长沙治四饮之法,可表者汗之;可下者利之;滞者导之;郁者扬之;热者寒之;寒者温之,塞者通之;虚者补而养之;深得《内经》各随攸利所治之意。窍谓痰饮之先有生于脾胃,有生于六经, 所起不同, 若论感邪与为病之形症则一也,至于治之必先从其邪之所起,而后及于病之所止。曰痰饮因太阴湿土之化,生于脾胃,宁不生于六经乎? 初虞世谓,涎为遍身之脂脉津液也,此非六经中之津液灌注于内外者欤,原其在经脉之由,即《内经》所谓饮入于胃,游溢精气,散精于脾,上归于肺,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,水精四布,五经并行;又谓水人于经,其血乃成,谓五脏化五液,心为汗,肝为泣,肺为涕,脾为涎,肾为唾,故经脉之津液与血者皆四布水精之所化,然经脉以胃气为本,则其所化亦六经中胃气,土德之冲和者,以成之由是同归乎湿,滋育百体皆矣,苟不善于化,则水积不行,亦如湿漂之为害,故其水盛与血杂混而不滋荣气之运,或不化液而不以卫气之用,聚于经脉以为病,冷则清如其饮,热而浊如其痰。设值风火之迫则涌溢而起,无处不到,痰饮为病莫大于此。(《推求师意·痰饮》)